李泽已经下了桌,手里却还端着酒杯,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月色,背影看上去竟然有几分孤傲。
白日的眼睛没有我左眼的那种服从,以是到了周孀妇的家里,她也不会有甚么特别的感受。
“一起去吧!我也好久没去镇上逛了。”李强兴趣勃勃地说道。
渐渐地,听着李强和钱大爷的划拳声,我垂垂睡了畴昔。
“这块好吃,是腿上的肉,兔子长年在山上跑,这里的肉是活肉。”
酒过三巡,白日喝得面庞有些微醺,让她本白嫩的肌肤流暴露一丝淡淡的绯红,看起来格外诱人。
并且很痛苦。
我无法地摇点头,却感觉这一幕是久违的让人感觉暖和。
就连白日都眼睛亮了一下。
“你质疑我的酒量?我很能喝的,之前跟师兄……”白日一顿,“给我倒吧。”
炖野兔吃多了有些腻,不过钱大爷还端上来本身腌的咸萝卜,酸甜适口,非常解腻,我们一口咸萝卜,一口野兔肉。
说着,李强急性子,就要归去找钱大爷。
我问道。
半晌,听到白日喃喃低语,随即,手上迎来一阵暖和,是白日在桌下悄悄地握住了我的手。
之前总感觉钱大爷的论述中,周孀妇的死非常蹊跷,在去查其他事情之前,我感觉有需求先去她出事的处所看一看。
我却摇了点头,“在去镇上之前,我还想去村庄里的一个处所去看一看。”
听到白日这么说,我愣了一下,随即低声道:”这高粱酒度数可高,你喝过吗?能行吗?“
“笨!本女人哪天欠都雅?“
说着话的工夫,我们就到了周孀妇的家里。
我给白日夹了一块肉。
实在不但是清风一来到就感觉冷,就连我到了这里也感觉非常。
钱大爷一拍大腿,更欢畅了。
白日看了我一眼,俄然翘起嘴角,“你想去周孀妇的家里吗?”
“这么偏?仿佛到这边都变冷了似的……”清风缩起来肩膀,不断地东张西望着。
至于清风……这家伙酒量堪忧,还没喝到半杯,就已经倒在炕上睡得不省人事了。
钱大爷说得没错,这自家酿的高粱酒是个好东西,我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身材感觉很舒畅。
李强和李泽对视一眼,都纷繁点头,“这个还真不晓得,不过钱大爷不是说在山上吗?上官先生,你去周孀妇坟头干甚么?”
固然已颠末端四年,但愿不大,可万一呢?
不,不是苦楚。
清风宿醉未醒,现在一脸的浑沌,揉着额头问我。
我跟她把刚才的感受说了,她沉吟了半晌,快步走起来。
“喝!喝!大爷,可不能耍赖啊!刚才那杯你就逃酒了!”
“这好办,我们归去问问钱大爷不就晓得了吗!”
“好吃。”
左眼固然没有感遭到疼,但是,还是模糊约约有些不舒畅,这类奇特的感受之前碰到过一次,过后证明呈现这类环境,是因为住在那边的人死得不安宁,固然尸身不在当下的屋子里,但是却被困在四周的某处。
肉的余香还在口中泛动的时候,再来一口香醇的高粱酒,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我内心好似被猫爪悄悄挠过,一阵痒。
我立即挪开视野,也感觉脸上发烫,“没、没甚么,就是感觉你明天格外的都雅。”
但是,钱大爷不是说了她的尸身已经被村民们安设好了吗?
这倒是不希奇,毕竟冯二是个脑筋不太灵光的人,估计平时也没甚么挣钱的谋生,住的天然是最差的。
之前我也喝过白酒,但是很多白酒当时喝不感觉,第二天赋会感受浑身难受,头疼欲裂。
“有题目,我们得立即找到周孀妇的坟才行!”
清风馋得直流口水,一向念叨着“真香啊”。
李泽开口解释道。
“你们知不晓得周孀妇的坟在甚么位置?我想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