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帝国不是一天建成的 > 第十四章 安慕希城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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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点要提到的是安慕希王国的特别兵种-安慕希双手剑士。

凡是安慕希的双手剑士装备和骑士一样的板链复合甲,加上一把两米长的宽刃大剑,腰间另有一把单手骑士剑用来对付近身搏斗。

安慕希都会安慕希王国的都城。我晓得这是废话,但是我还是要说。你问我为甚么,那是因为把一个都会名字变成王国称呼,申明都会本身就是不成小觑。

“恩......恩?”被里昂男爵打断了脑筋里的胡想,艾伦终究复苏过来。

安慕希城已经有了一千年的汗青了。比起艾伦的埃西斯城根基上是同期间出世的,但是在五百年前,巨大的查理大帝带着安慕希城的两千名精锐开端南征北战,终究以一己之力三次打败了多国联军,建立安慕希王国,由此安慕希王国在大陆能够说得上威名赫赫。这也是直到现在安慕希王国一向保持了大陆七大国之一的职位,被各方所承认。

国王右边坐了两小我,一人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白面不必,罩衣上白底黑狼。

“陛下,乌拉诺斯公爵大人到了。”侍从站在大殿以外恭敬的禀报。

统共八千人的军队,此中重装骑士也就是那些贵族骑士,雇从骑士,封建骑士等,大抵在一千人摆布。这些就是大陆上通用的大杀器了。两千人的重装茅兵,五百人的弓箭手,五百人的双手剑士加上四千人的征召农兵。这就是统统了。

艾伦第一眼看到这座都会,内心冒出的设法就是大!没错,这座都会和埃西斯城比,整整大了埃西斯城两倍。艾伦站在山丘上看着远处宏伟的安慕希城,数十米高的巨型城墙一向连绵到视野以外。本来艾伦感觉本身的埃西斯城具有二十万人丁,在大陆上如何也是排前几的都会了。但是看安慕希城的范围,起码能糊口五十万人。

其他三人都是一副典范的贵族打扮,紧身的丝质上衣,下身是裙装裤子,最内里是一层广大的罩衣。在领口,袖口,边沿或用紫线,金线,绿线润色。最大的分歧还是在罩衣内里的家徽。

“公爵大人,我们现在该如何办?”里昂男爵在一旁问道。

另一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年纪,一脸的大胡子,身上罩衣则是白底黑狮。

“当场驻扎!先生们,爵士们跟我进城拜见国王陛下。”艾伦一挥手,让他的军事总管盖伊将雄师队带到山脚下安营,本身则带着贵族们进城了。

幸亏艾伦解缆前向塞巴斯蒂安恶补了一番安慕希王国的纹章学和政治学,头戴王冠的自认是现在安慕希王国的国王陛下查理二世。左手的中男人就是和乌拉诺斯家属干系很近,帮忙艾伦继位的劳伦斯公爵。而右手边阿谁白面不必的小白脸,是安慕希南边的曼努埃尔公爵。大胡子就是安慕希王国四公爵中的最后一个,巴希尔公爵。

宽广的街道,来往麋集的商贩都在宣示着这所都会的繁华。不过艾伦也就看看,毕竟安慕希再好也不是本身的,并且艾伦有自傲把埃西斯扶植成大陆第一城!

这个大陆上每个国度或多或少都有本身的特别兵种,像顿时要开战的莫斯利安帝国就有他们的北地战斧士,也就是被人们称为狂兵士的特别兵种。这些兵士是糊口中莫斯利安北方的游牧民,因为糊口环境艰苦,也导致了他们生性剽悍,悍不畏死。因为这些人凡是以部落为居,还保存着部分野人的风俗,吃人肉啊甚么的。是以也因为这些蛮横的习性而常常被大陆上的人所诟病,导致这支兵种在普通的军队体例中属于特别体例,即便在本国也必须与正规军分开安插。

“公爵大人?公爵大人?”里昂男爵眼看艾伦不对劲,并且越来越有丢失的偏向,从速出声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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