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踌躇了会儿,怏怏道:“我不想再去打猎了。”
少年的思惟老是充满了胡想,汉斯也比普通的少年更喜好胡想,不但敢想,并且敢做,翻墙混进埃斯顿庄园就是申明。与他那位安于做猎手享用日出日落安静糊口的父亲分歧,汉斯从小就有一颗躁动的心,每当站在高高的山顶向远方了望,他便感觉,那一片昏黄的海,充满了无穷的魅力。
“你明天去哪了?”
一声怒喝,舍尔曼啪的将马鞭摔在地上,双手叉腰气势汹汹,昂起尽是胡渣的下巴,瞪着本身向来都是循分乖张的儿子,非常猜疑。
“你疯了,去那做甚么?”
“偷了几根腊肠,挂在厨房的墙上。”
从镇上回到偏僻村落的小家,已是傍晚,分开那座气度不凡的庄园前,汉斯总算逮着机遇溜进后厨摸了几根熏腊肠,盘子撤下来时客人还没动过,边上的甜酱也保持着原状。汉斯一如既往地把它们偷偷塞进袖子里,愁闷昂首,暗叹那些贵族蜜斯真是娇贵,除了精挑细选的兔肉甚么也提不起胃口,真难服侍。
“你给我站住!”
“我想像插手埃斯顿庄园宴会的那些人一样。”
腊肠挂在厨房的墙上,汉斯换了件衣服在树底席地而坐,细心擦拭着他独一一把猎刀,这是客岁生日时舍尔曼送给他的,传闻是英法战役时法军长官的战刀,锋利非常。他摩挲着刀背,行动木讷,双眼无神,余晖悄悄落在他的脸颊上,看起来有些忧愁。白日的事情就像是一场梦,透过门缝窥视维奥拉的那一幕,大抵是梦的飞腾。回想着那一幕,他的脑筋里很混乱:她好美,她住在那里,甚么时候能再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