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病院的大门方向已经堆积了不下五十只行尸,我的处境并不是很明朗。“我去,要不要这么直接,就算是三甲病院也不能这么多大夫护士吧,我滴妈呀还让不让人活了。”我一边吐槽一边满病院的飞枪弹,“金凌蟾还真是个靠得住的家伙啊,这喷子还不错。”又是一枪,二十多枚钢珠打在了一只走在最前面的行尸,顿时那行尸皮开肉绽蓝色的脑筋四周飞溅,只不过其他行尸对这类蓝色的脑筋不感兴趣,莫非是味道不好?我一边自我安抚一边摆布开枪,幸亏弹药充沛,几百收回去以后我的手头也有准了,虽说不能百发百中,但好歹十个行尸也能打死七个。
现在看来大门已经被我攻破了,然后就该一层一层的去找了,估计那三小我应当不会到地下,应当是登记的时候才感受有非常,而后才躲了起来给我打电话,并且他们都是浅显人,估计看到那场面后会慌不择路,普通不会去其他楼层,而是随便找了一间没有人的空屋子藏起来的。看来一楼绝对有收成。
但是现在还不是欢畅得的时候,前面的行尸倒下了,前面的又跟了上来,无法我躲在了楼梯口的角落里,从血葫芦里拿出了主动步枪,和多少发枪弹,上了堂,三点一线,我暴露了半个身子,一梭子枪弹畴昔陆连续续就有十几个行尸被爆了头,我咧嘴一笑换了个弹匣,再次暴露身子,但是行尸进步的速率远比我设想的要快,换一个弹匣起码要三秒,这三秒充足其他行尸进步一米的间隔,我的额头上开端冒出了汗珠。看来眼下也只能边打边退,攻守兼备了,终究,二十个弹匣过后这一支行尸中队被我杀了个洁净,趁其他行尸还没有赶到我赶紧挨个房间搜刮那三小我的下落,但是连续找了五个房间却一小我也没有,我仿佛已经瞻望到了最坏的结局,但是只要有一线但愿就毫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