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果这铁羽黑鸦真的在末吾关呈现,莫非黑甲军已经不远了?
铁羽黑鸦,身大如斗,羽毛坚如铁石,嗜食死尸腐肉。
骑士之前俯在顿时,胸腹面孔仿佛是以受过些许庇护,受伤程度还好,但他全部后背都被不知甚么物事胡乱撕扯过,有几处乃至已经暴露森森白骨。瞧这些伤口,绝对不是兵器所伤,倒更像是被野兽猛禽撕咬而成。
“能有这么快?”就连寇歌本身也是将信将疑,反倒问起了丑虎。
不过,多年血战苦战下来,十三义子大半都已经阵亡疆场,只要老四和老九尚在,还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从修罗场中活下来,外加一个,因为太年青才没来得及在鲜血里洗过几次澡的小十三寇歌。
今后处城墙走到武侯充做中军帐的院落有半里路,道边民居大多紧闭,只是路上偶尔有西陵兵士阴沉着脸,冷静无语地列队走过。
寇歌跟了武侯十多年,此中倒有八九年是跟着丑虎厮混。丑虎心疼寇歌,寇歌在丑虎面前也就向来没个端庄模样,撒娇耍赖样样都来。不过,不管寇歌暗里如何懒惰懒惰,但他对寄父极敬极爱,要去见武侯,这付恶劣脸孔不管如何都是要收敛一下的。
寇歌连连用力,但是那把刀就像是连着那只大脚一起被浇铸在铁板上一样,纹丝不动!
这乌鸦形貌,完整便似曾听众口传告的铁羽黑鸦。而这标兵身上的伤口?
刚才摸索寇歌武技的丑虎,就是武侯帐下一员亲信虎将。丑虎面孔丢脸身躯粗大,却有一身匪夷所思的精美小巧工夫,不管深夜潜行翻墙越脊还是田野追踪,都有独到之秘。
在马背上伏着一名马队,这马队盔甲狼藉,脸上肮脏的看不清面孔,但他右臂上扎着一条黄巾,那恰是武侯军中专职查探敌情的标兵标记。
“就是又能如何,该来的不是迟早要来?黑甲军来了你还怕没仗打没兵带吗?”略略怔愣以后,丑虎随即洒然发笑。到底还是他深知寇歌心机,厚掌推寇歌后背让他站起,挑眉戏谑又说,“去吧,武侯刚好正让我唤你去。”
“你当真?”丑虎闻言也是一怔,不由自主抬高声音,轻声反问。
再看方才被寇歌斩落那两只乌鸦尸身,这鸦身大如斗,通体恶臭,脏污的玄色羽毛强韧似铁,鸦头巨大,两只浑浊红眼,污黄的长长鸦吻上灰突突的,不晓得粘的是甚么黏稠的脏物。
可苦苦思考也真的想不起来是甚么事。
寇歌方才仓促走上通向武侯营帐方向的通衢,一匹战马就从城门方向飞奔而来,缓慢掠过他的身边。
“咋?经不住我的摸索,咱家小十三又要耍赖?”
寇歌再次俯身查验那骑士的尸身,翻遍满身也未见照顾军情文报,但是没错,这确切是武侯麾下的一名标兵。标兵身上伤痕累累血肉恍惚,细看之下,伤口却非常蹊跷。
“不公允啊!”寇歌连连大呼,扑棱一下坐了起来,扳动手指娓娓细数。
对,重视形象,重视口碑!
寇歌甩甩头,平埋头神抛弃邪念。他在通衢上举头阔步,目不斜视,径直超出街角卖菜阿婆和卖饼老夫,他一边走出纠纠气度,一边在心中给本身打气提示。
时候久了,这铁羽黑鸦固然只是蠢物,但也学到了乖了,它们就像是晓得戎武黑甲军所到之处必有血光,老是成群结队跟着黑甲雄师四周迁徙,只待大战过后,能够饱食各处尸骨血肉。
寇歌晓得,戎武国雄师逼近,武侯多日之前就已经派出多少精干标兵前去探查军情。可寇歌也晓得,直到现在,这些标兵还没有任何动静,明天这名标兵是第一个返来的,可他却已经是一具冰冷诡奇的死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