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帮盗贼闻声这话,先是一愣,接着便一齐狂笑起来:
这类处所,向来鱼龙稠浊,法理事理管不上用。若想保住性命,一是要低头做人,少惹事,二,是要把腰间的家伙磨利了,藏好。
“随便。”
走出去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清秀的面庞既白净又细致,与这荒漠当中的住民大不不异。他穿戴中原望族才会穿的粗布长衣,乌黑的布料上绣着金色的斑纹,腰间别着一把用镶了宝石的蛇皮剑鞘包裹起来的长剑,手里头,则拎着一条戈壁格式的防风大氅。他那一头乌黑的长发被绑成了一条三股的大麻花辫子,搭在了右肩上。
“多谢少侠脱手相救,实在感激不尽!”
丢下这么一句话,他一甩袖子,头也不回地就分开了这间酒场,走进了那夕照的余晖当中。
“兄弟们赚了大钱,自是不会鄙吝,今儿个早晨一人送你一个相公,你如果不要?”
“可不是嘛!”
盗贼们喝到了兴头上,此中的一个红脸大汉,“咣”地一声将酒壶敲到了桌上,指着邻座的一个女子便喝道:
举起来的砍刀终究没能落下,那壮硕的盗贼头领,则成了断头之鬼,晃了两下,倒在地上,血流得像是打翻了的酒缸。他的脑袋滚落到一边,死不瞑目。
然后,被那少年一一斩落。
数十具尸身,以众星拱月之状伏倒在他的四周,皆是一剑封喉,洁净利落。直至最后一个盗贼死在回身逃窜的那一刹时,那少年的脸上、衣服上,乃至剑刃上,都没有沾上哪怕一滴血。
为首的阿谁七尺大汉,在那少年劈面坐了下来,二人的身形差异之大,就像一头熊,对着一只猫。顺带一说,这家伙,就是方才最早重视到那金发女子的男人,看他那气势,该当是这伙强盗的首级。
“瞧这娘们儿!”
这个时候,不知是谁起了个头,旁观的酒客便纷繁拍起手,叫起好来。
这少年进了门,非常鄙夷地瞅了那帮盗贼一眼,便顺手拉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店小二吃紧忙忙地跑了过来,又是赔笑,又是鞠躬地对他说道:
经他这么一点,四周的贼人们纷繁转过甚,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畴昔,顿时便哄闹起来。
这个时候,酒场的门被人一脚踹了个大开。这一声巨响吸引了屋里统统人的重视力,包含那些盗贼。他们纷繁放下了伸向那位金发女子的脏手,扭头望向了门边,都想看看究竟是哪个没长眼的这么大胆,敢打搅他们的功德。
听他们讲,贼人们明天刚劫了一支商队,这是来庆功的。从日暮到拂晓,酒场里头统统的酒肉都由他们独享,别的酒客只能就着酒香下饭,敢怒不敢言。
“奴家自那日出之处的东之国而来,要一起西行,去那日落之处。”名为八云紫的女子,如是说道,“不知这位知名侠客,是否同路?”
那偏中性的声音当中带着三分稚气,七分豪气,既似江湖女侠,又像少年懦夫。
“诸位官人豪礼相赠,小女子自是不敢不收。就怕诸位命数太薄,活不过这花烛之夜。”
“我传闻你们胡人共圌妻......”
普通的女子遇见这类事,怕是魂都要被吓飞。可这胡人女子,不但胆量大,涵养也出奇的好,不起火,不畏缩,竟掩着嘴笨笑道:
是方才那位被贼人胶葛的金发女子。
“对不住啊这位客长,本店的酒肉都被买去了,今晚只要素菜和茶水。”
盗贼们震惊了,此等宝剑,此等剑法,毫不是他们这类人能随便见地到的。长久的惊诧过后,便是突破了明智的暴怒。贼人们瞬息间变作一群猛兽,张牙舞爪、嗷嗷大呼着扑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