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在之前究竟是一个甚么样的角色?甚么样的存在,才会在身上留下如此多、如此致命的伤痕?
沈风的身材不错,非常不错,固然算不上甚么爆炸性的肌肉男,但是那一身的线条倒是充满了一种调和的美感,仿佛每一个肌肉都能够在刹时迸收回无穷的力量普通,这并不是耐久吃蛋白粉健身得来的肌肉,而是实实在在的修行。
闻言,沈风则是悄悄一笑,解下了西装的扣子,随后一把将西装的外套脱下,刹时,只见沈风内里穿戴的衬衫已然是湿透,从中披收回了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儿。
周梦瑶乃至于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到沈风的前胸,有一个触目惊心的弹孔,仅仅是离心脏不过几寸的间隔!
“啊?”
想到这里,周梦瑶的表情这才好了一些,看着沈风的背影,心中鬼使神差的想跟沈风多逛逛。
“走吧,可贵你给本身放一天假,我就陪你好好玩玩。嗯,归正刚才同窗会也没吃甚么东西,酒倒是喝了很多,我也饿了,我们就先去小吃城逛逛吧!”
弹孔、刀痕、划伤、灼伤,各式百般的伤痕仿佛是一个个勋章普通烙印在了沈风的身上,此中,以弹孔居多,而刀痕次之,这是不晓得经历过多少残暴的战役才气够得来的伤痕,也是不晓得多少次的死里逃生才气够在现在站在她的面前。
同窗会,就在如许难堪的地步之下不欢而散了,既没有起到联络豪情的感化,也没有起到齐岳惩办沈风的感化,反倒是齐岳,偷鸡不成蚀把米,让昔日的同窗们都看了笑话,更是沦为了全部江城的笑柄。
归正,明天早上的同窗会也是不欢而散,与其现在就归去上班,面对着一桌子的条约文件,倒不如趁此机遇好好玩玩,也算是久违的给本身放个假,好散散心。
毕竟,这是周梦瑶第一次给沈风买衣服,意义不凡,对于这件衬衫沈风还是比较器重的。也幸亏周梦瑶一次性买了好几套,不然现在沈风还真就只得光着膀子了。
至于周梦瑶,则是一脸的神采庞大。
小吃城,周梦瑶并未去过,自小的优良素养使得她不会混迹在如许一个喧闹混乱的环境中去,但在此时,沈风提出了去小吃城,她却并未反对,心中也是对这个传说中脏乱差不卫生的处所产生了一些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