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告作为岳父母,劝过刘强要珍惜家庭,要对家庭卖力人。
对证据3,聂云确切于201X年元月4日病逝火花,骨灰也确切由刘强保管。但刘强作为聂云的丈夫,保管其骨灰合适法律规定,刘强有权对聂云的骨灰停止措置。
李超看了证据以后,大声地驳斥道:“对证据1实在性无贰言,证明内容有贰言,两人确属伉俪干系,但刘强保管骨灰也不能侵犯二被告的祭奠权。
李超将一组组证据摆了出来,踏实有力,充分地证明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值庭法警将被告提交的证据交于被告,由被告对被告所提证据停止质证。”
“上面由被告针对被告的诉讼要求以及究竟和来由提出本身的辩论定见。”
被告聂海华、李晓莲多次扣问女儿聂云的骨灰是否安葬、安葬那边,刘强因为之前的仇恨一向拒不答复。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动严峻侵犯了二被告的祭奠权,给二被告形成了精力创伤。为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告状讼。
我方底子没有侵犯二被告的祭奠权,二被告能够随时烧纸烧香祭奠本身的女儿,并不需求我方的共同。
宁伟成拿到证据质料停止翻看,然后大声颁发质证定见:“对证据1和2,实在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没有贰言。
是以,我方要求法院依法采纳二被告的诉讼要求。”
这个案件,刘强这方必胜!宁伟成公开握紧了拳头。R1152
“上面由被告刘强停止举证。”
2、火化证,证明聂云于201X年元月4日火化,被告刘强作为其丈夫,骨灰由殡仪馆事情职员送到刘强手中,刘强对骨灰具有措置的权力。”
李超收回目光,自傲安闲地陈述道:“尊敬的审判员,我作为被告的拜托代理人,特陈述以下:
思念祭奠亲人是人之常情。被告聂海华、李晓莲多次提出祭奠女儿的要求,也被刘强在理回绝。
“上面两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核心和各自的主张停止举证和质证。起首由由被告方举证。”
“值庭法警将被告提交的证据交于被告,由被告对被告所提证据停止质证。”
从女儿火化至今已经有三年零三个月了,因为被告刘强的不共同以及倔强的回绝,二被告至今不知女儿的去处,也没有祭奠到女儿。
对证据4,实在性没有贰言,但合法性和关联性有贰言。二被告要去停止祭奠,本身在家便能够燃纸烧香,刘强保管骨灰的行动并没有侵犯他们的祭奠权。
现聂云的骨灰由刘强掌控,刘强因为积怨拒不将二被告女儿的骨灰安葬,果断不让二被告停止祭奠,导致二被告没法祭奠本身的亡女。
轮到被告辩论了, 宁伟成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答道:“尊敬的审判员,我作为被告刘强的代理人,特口头辩论以下。
宁伟成一番阐发,将被告方的控告全数颠覆。刘强听了更是洋洋得意,本来嘛这就不是事,这两个故乡伙还要告上法庭来,非得狠狠经验他们一顿不成。
并且祭奠权也不是法定权力,只是一个民风风俗商定的观点,即便侵犯,也构不成违法。”
3、火化记录,证明聂云于201X年元月4日因病归天后火化,以及证明被告刘强保管了聂云的骨灰。
1、结婚证,证明被告刘强与聂云生前系伉俪干系,被告刘强有权保管聂云的骨灰。
一是本案不属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祭奠权并不是个法律观点,其的构成源于社会风俗,法律没有规定几十圈,由此激发的争议由支属自行处理,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1997年8月,被告聂海华、李晓莲之女聂云与被告刘强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