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直树几近不让人发觉的松了一口气。
他就往裤口袋里摸了摸,确认了有带钱包,钱包是鼓鼓的。——他现在是穿戴一身便衣,并没有穿泳装。固然前面急着追墨云,但也没有健忘本身还只穿戴一条泳裤,非常不便。他是体味墨云的,天然晓得墨云每次活力了,就爱吃东西,把她的肚子用各种美食填满了,她也就天然不活力了。而如果待会儿要去填饱墨云的小肚子,还穿戴泳衣,天然也是万分不便利的,就是那钱包也不好装啊!
而墨云和直树两人此时就坐在这家斑斓的具有海边风味的海边餐厅里,共共享用着这里的甘旨食品。
他在墨云和直树小时候就熟谙了。
“……”就是晓得你会是这个反应,以是他才没有说的。不过这话直树可没有说出来,他解释道,“我也是前面追你的时候才偶合的和他撞见了,还没有来得及奉告你。”
但就是如此,墨云和直树也并没有因为如许而吵架。——墨云不是那么率性自我的人,并不会因为她喜好或者讨厌某样东西就必然要让别人跟着她的脚步,喜好或者讨厌。固然还是有一点不爽就是了。
“嗯。”直树天然是毫无贰言地点了点头。——这个特地装得鼓鼓的钱包就是为她筹办的啊!每次都是如许,一表情不好了就要吃东西。直树略带笑意的感慨道,真是万幸,墨云到现在也还没有变成一个大瘦子,而他的钱包现在也还能鼓着的没有被她这么多次狂吃的干瘪瘪——固然到待会儿了它就又会规复非常苗条的身材了。
“我就晓得!”墨云咬牙切齿,面色不善,“你如何没有早奉告我?”
“哼。”就算直树承诺的这么干脆。墨云的表情还是很不爽,她傲娇地一扭头,直径大步地向前走去。
不过墨云看他不扎眼,人家威尔士看墨云但是扎眼的很。
“……嗯。”直树冷静地点了点头,并弥补道:“他现在是凯悦宾斯旅店的卖力人。”
他们的足迹,一大一小,印了一起。
“前台?”墨云暗自低囔道,蹙眉思考了一下,才俄然想起来一件事情,恍然大悟地咬牙切齿道:“威尔士那鄙陋大叔现在是不是凯悦宾斯公司事情?”凯悦宾斯公司是墨云他们现在住的旅店的公司。
以是她才如此地慌乱,当时就慌了,只是她定力好,才“稳”住了没有表示出来。
再说墨云也不是恨他——还没有到阿谁程度。就是只是纯真的讨厌,不喜好。
墨云板着脸,走了畴昔,“我要去用饭。”没有提刚才产生的事情,只是有点俄然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等墨云换好衣服出来后,就看到直树背靠着劈面的墙,微垂着头,神采莫测的,也不晓得在想甚么。
第一次见到墨云的时候就在内心赞叹道,Oh,my good!这是东方的小天使吗?!真是……太,太lovely了!感觉墨云的确就是他见过的最敬爱最甜美的小孩儿!一向推行单身主义的他第一次有了结婚的**——如果能生一个像小如此这么敬爱的小孩儿就太幸运了!o(≧v≦)o
可这也不是没有能够。有些人或许就是天生的气场分歧,一见面就不喜好对方的也不是没有。没有无缘无端的爱,恨。可没有说没有无缘无端的讨厌不是?
而按理来讲,墨云讨厌的,直树也应当会讨厌才对。
……
以是他前面天然是先回了房间——恰好他的房间便是在墨云的劈面。回到房间先去洗了个澡。因为急着来找墨云以是偶然沐浴,天然是随便的仓促一淋一抹再一淋,便洗完了。以是固然是墨云先返来的,成果倒是直树洗完了澡,却还会刚好碰上那样的……意想不到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