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当然,很明显光看前两点大多人的设法就是“我艹,作者要当老板了”,嗯,确切,我当了老板,但前提是甚么呢?先我母亲和我分炊了,总而言之就是不再供应我零费钱,其二就是我现在才19岁、19岁的老板是甚么观点呢?就是相称于你穿再如何豪华的西装或者坐再如何高贵的跑车你也还是是个小屁孩,有人情愿给小屁孩吃糖、但绝对不会想着和小屁孩做买卖,我不晓得我妈如何想的,我只晓得现在手底下的人等着我人为
好,说到赢利这个话题我就不得不持续往下说了,之前在某一章末端我曾说过我家世不错,起码不缺钱,群内里的人也是常常能瞥见我偶然间伤害了他们的心灵
当然,现在我不成能上架,因为有很多事还等着我去做,上架后点窜和删除章节都需求编辑的同意,那样太费事了,以是我会先在重写到差未几的境地后再去考虑起这件事,同时正篇的更新也会持续,这几个月我尽量尽力一下,尝尝看能不能达到一个最起码的标准,看在我这么尽力的分子上到时候请各位支撑(鞠躬),真的,我写书这么久以来源来没有当真要读者支撑过我,但此次真的是奉求了(再次鞠躬),我不想放弃我所塑造的人物和剧情,但在无收益的环境下我就不得不以一个成年人的视角来对待这一题目,二次元和三次元没法获得共容……啊,抱愧,说太多了,鼻子有点酸,感冒还没好来着哈哈哈
――――落款人:一个被实际压到喘不过气的同人区作者(完)
―――全篇重点:锻练、我想上架
第二:法院在8月份摆布将父亲的一间公司判给了我本人(我还真不晓得这官司竟然还没有结束),是一架修建公司,就是帮房地产商造屋子的那种,这是其二
先不得不记念一下我这些年作为作者的生涯,从2o14年暑假开端写起的这本书目前已过了两年半,两年半是甚么观点呢?就是普通作者这个时候即便再如何无节操想必都已经写完了一本书(周更限定),而我目前连五分之一都能够还没到,本来同人的定义就相称于练习文笔或是纯真写些本身想写的东西,当然上架的也不算少数,毕竟人都是要赢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