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歌大呼,猛冲向冲来者。来者并不起家,也不看他,手指随便动了动,利歌顷刻被点中穴道,身躯麻痹,跌倒在地。宝鹿、桃琴儿花容失容,心想:“此人功力...怎地这般邪门儿?”
朝星道:“错了,它不过是一条虫子。”
朝星朝一堆碎石挥了挥手,骊鹿从中飞向他。朝星稍稍一看,道:“伤的不重,就不吃力量了。”又对利歌一笑,道:“你诚恳了么?”
利歌点点头,苦笑道:“多谢前辈,我....再不敢无礼。”说罢身子一松,已经重获自在。
斑鹿连声尖叫,紧盯利歌,死命追杀他,但利歌又如同狡猾的狐狸,不与她缠斗,只前后穿越,四周躲藏,从仇敌之间最狭小、最没法通过裂缝中穿过。而那风波剑到了他手中,更是凌厉得超乎常理,每刺中一个怪物,必然射中关键,一击告终。平剑中虽也有英勇刁悍的反击招式,却毫不像此时这剑法般残暴、猖獗,行动如同野兽,殛毙如同妖怪。
朝星神采怜悯,道:“天道失衡,导致这等妖孽横行。”又想了想,道:“你们跟着我,我撤除那宝石王后,就带你们出去。”
利歌道:“是孟行海爵爷传授给我。”
那人道:“替她治伤。”说罢顺手一拨,宝鹿不由自主的转了几个圈,松开手,桃琴儿已到此人怀里,他在桃琴儿丹田一指,凝神半晌,桃琴儿背上一阵剧痛,断骨竟已接上。
利歌抬开端,眼中暴露笑意,但血光让那笑意可怖极了,充满血腥,令人不由自主想到灭亡。
利歌抱着这爱好的女人,抚摩她娇小身躯,看着她唇中泊泊流出的血,感到她在颤抖,他的心也随之而颤栗,心中惊惧,而那惊惧又变作气愤。他眼中气象变得一片血红,耳入耳着洞中元灵血液与心脏跳动声。他仰天长啸,声如狼嚎,又显得悲忿、狂躁、惊骇不安。
朝星笑道:“当真听话。”将那三头浑沌鹿一一拍醒,三者满目猜疑,神采倦怠,望着朝星。
利歌模糊记得形骸说过,道:“是天上神仙派来办理地上神仙的门派?”
俄然间,从旁走出一人,将遗鹿提起,扔到一旁。遗鹿身躯一麻,转动不得。那人走向利歌,袖袍一拂,利歌口齿巨震,身枪弹开。那人再俯下身子,检察斑鹿景象,手指轻点,止住斑鹿流血,握住她手掌,架式好似在运功疗伤。宝鹿看清那人样貌,他披头披发,穿戴朴实,但衣衫整齐,长发稳定,约莫三十岁朝上,四十岁不到年纪,并不认得。
那人道:“我叫朝星。”
朝星道:“就在这鸿钧逝水之下,下方该当是龙脉湖,宝石王就在里头。”
朝星笑道:“你可见过它真脸孔么?”
朝星点头道:“即使惨痛,但还活着,宝石王实则算救了她们性命。”
朝星道:“你晓得的可真很多,倒也省了我一番口舌。万仙派传闻地庭中有一宝石王胡作非为,祸害尘寰,杀人无数,变成灾害,他们一向管不了。可贵我下凡,便特地来对于这魔头。”
朝星皱眉道:“那你这平剑是从哪儿学来的?”
朝星叹道:“我是万仙派的,万仙派你们听过没有?”
宝鹿问道:“朝星前辈,你...你到底是何来源?为何既帮我们,又帮...她们?”
朝星无法点头,叹道:“本来是他,此人又是如何学会平剑的?”低头深思半晌,似难以明白,又道:“浑沌鹿一百年才出寥寥几头,是人间最为贵重的元灵,颇受天上仙神钟爱,且她们之以是作歹,满是宝石王毒害的,我不忍她们死去,故而做个和事佬,你们两边就此干休如何?”
利歌高高一跃,双刀挥动,他行动猖獗而凶悍,行云流水,却又难以捉摸。他似豁出性命,蓦地扑向一怪,不顾其他怪物挥拳打他,待他将那怪物脑袋刺穿,却又迸收回更强更快的力道,顷刻跳离原处,袭向别的的仇敌,那双刀仿佛狼嘴,又仿佛饮血的吸管,将岩铠怪体内为数未几的鲜血抽出,染红了刀,染红了衣衫,染红空中,染红统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