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真是匪夷所思。”连埃文德尔这么博学的人都一时不晓得该用甚么词了。
采办50%以上vip章节的读者能看到普通更新哦 直到纪元351年的那场大地动以后, 全部地底迷宫被一道庞大的裂隙一分为二,大裂隙也穿过了白塔城的遗址,这座被埋进地底一千多年的古城终究再度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首发
肯特制止了这类毫偶然义的争论:“好了, 大裂隙到底另有多远?”
从有笔墨记录的时候起,费诺大陆上的先民们向来没有停止过对天下的摸索,到现在,哪怕是一个足不出户的人都晓得一个根基的地理知识――天下是有绝顶的。
“……是的,我先前略微说了那么一点点谎,因为实话有的时候比谎话更不轻易让人信赖。”菲尔斯说,“‘血蜘蛛’里确切有很多人看不惯我,不过他们想弄死我还没那么轻易,是我本身不想再跟他们这么混下去了。算我此次逃归去了又能如何样?不过是持续被指派下一个暗害任务,活下来了,去纸醉金迷一阵,然后再去履行下一个任务,直到哪天死在某一次的任务中,如许一眼看获得头的人生,光是想想,都让我感觉无聊透顶。我想离开‘血蜘蛛’,我想分开地底迷宫,而这点光靠我本身一小我是底子做不到的。”
“为甚么你会想要分开地底迷宫?在阴暗城你起码已经有了安身之地,去了别的处所只怕会过得更惨。”
“根基上是如许的,不过有一点――算是本身的亲生女儿想玩点刺激的,侍父也只能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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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你对这个感兴趣……每个暗中精灵在成年礼的时候都要经历一次夜猎,今后有兴趣的话也能够再去几次,普通我们的步队都是几个成年暗中精灵带着十几个半大孩子,从那些隐蔽的地表出口钻出去漫步一圈,天亮之前返来。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打些山羊麋鹿甚么的,如果运气好猎到人类或者精灵,那是了不起的战利品,特别是精灵,带着地表精灵的脑袋返来会让全部家属引觉得傲,如果能够抓到活口,带返来献祭给蜘蛛女神,更是无上的名誉。”菲尔斯决定把本身的出身拿出来看看能不能博得一点怜悯,“我是一次夜猎的产品,有兴趣听听我的出身吗?”
顿时十几道不怀美意的目光齐刷刷地盯在了菲尔斯的脸上。
“啊, 不欢畅先生明天又不欢畅了,不过你总得谅解一下一个向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的人偶尔失灵的间隔感吧,起码我敢必定这条路是通往大裂隙的, 并且我们已经很靠近了。”
冗长的旅途终究达到了目标地,步队在通道的绝顶扎了营。圣殿骑士长肯特和埃文德尔筹议着如何前去他们真正的目标地--白塔城,佣兵队长则安排着营地保卫的挨次,雇佣和谈里可不包含爬到阿谁传闻满是亡灵的都会中去,以是他们会在营地等着圣殿骑士和法师返来,再护送他们返回地表。
菲尔斯说:“快的话明天到,慢的话明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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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文德尔又打断道:“我看到书上说暗中精灵是典范的女尊社会,侍父固然是主母的男宠,但是同时也要奉侍主母的女儿们,除了本身的亲生女儿以外,这是真的吗?”
菲尔斯凑了上来,指着黑暗中的一个方向问:“你能看到那边的人吗?”
圣殿骑士罗勒阴霾地说:“你明天这么讲了。”
“或许是我身上的别的一半血脉在起感化吧,当我第一次跟着步队出去夜猎的时候,第一次闻到丛林、草地的气味,看到头顶的星空,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埃文德尔不置可否,而是合上了书籍说:“我们已经到了大裂隙,你的任务也完成了,想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