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在官道上,就在将近靠近长丰城的时候,他与一骑马之人敏捷擦身而过。
苗毅翻身跳下,手中银枪往地上一插。
对他来讲,有仇不报非君子,报不了仇的人是没本事。
“还是你一身肥肉骑着舒畅。”苗毅呵呵一声,伸手拍了拍它。
黑炭可贵的顺服,老诚恳实站那任他摸看,乃至闭上了眼睛,一脸的和顺。
老白轻笑道:“当年大仙曾留下一点奇门异法,我想去万丈尘凡践行,看是否能如愿。”
“去万丈尘凡?”苗毅目瞪口呆,猜疑道:“办甚么事情?”
纵马一跑上官道,也不嫌马匹的脚力慢给抛弃,因为正要借此渐渐规复一下耗损的法力。
这只马他不要了,如此慢的脚力对他没用处,放生,谁捡到算谁的。
体味到这玩意的好处后,苗毅有点念念不忘了,用过好东西,谁还情愿用差的。
他还真恋慕老白那任何时候都云淡风轻、处变不惊的气度,戋戋凡人一个,竟然连这么可骇的事情都当玩一样。
劈面的马匹上一名墨客模样打扮的人,一身白长衫,两缕白发垂胸,素青披风悄悄飘零在身后,那风华绝代的面貌和蔼度在月色下也粉饰不住。
老白不觉得然道:“冥螳螂产下的虫卵。”
和那骑马之人撞面后,双双勒停坐骑,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特别是规复法力的速率,更不是丹药能比的,以是很多修士都会留上一颗愿力珠傍身,以备不时之需来规复法力。
又是那大仙,苗毅希奇道:“甚么环境,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别人看不上的,我捡来拼集用用。”苗毅随口回了句,也没把老白的话当回事,重视力还在铜镜上。
他和老白在一起十年了,没甚么好客气的,直接取了马鞍上的布包,翻开一看,发明竟然是一面铜镜。
老白还是是那副任何时候遇事都从安闲容淡定得不可的模样,浅笑道:“想要去万丈尘凡办点事情。”
没甚么东西比愿力珠规复法力的结果更好,比那些修真门派网罗的乱七八糟东西炼制的丹药好多了。
苗毅站在树梢上,捂住嘴巴‘呜呜’两声,学起了夜枭的鸣叫。
此去方向,不是南宣府,而是长丰城,苗毅这家伙挺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