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你否定也没有效,”白人男人还在对斑鸠停止着拷问,“这把手枪你是从那里弄来的?”
前面那人向着斑鸠缓缓走来,一米九出头的身高,块头更是比斑鸠大了一圈,乌黑的皮肤、铮亮的秃顶,另有他手里握着的一柄狗腿砍刀。
在斑鸠的眼里,小虫是个奇特的女人,在其别人眼中,斑鸠又何尝不是个奇特的人呢。
……
斑鸠面前一黑,身材晃了几晃后便向前扑倒在了地上。
阴暗的斗室间内,斑鸠被人绑在了正中间的椅子上,他的面前站着个四十岁摆布的白人男人,中间是阿谁黑大个,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空空的水桶。
在法外之地,水但是个好东西,复苏过来的斑鸠感觉这些人竟然用水泼本身,的确是华侈资本。
枪声响起,倒在血泊里的却不是斑鸠,而是站在一旁围观了半天的阿谁黑大个,他上半部分脑袋不见了,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别说斑鸠不晓得小虫在甚么处所,就算他真的晓得,也绝对不会将小虫的动静奉告这些人,因为小虫确切是给他下了药,也把他一小我丢在了荒凉当中,不过两人在此之前互报了姓名,在斑鸠看来,这代表着他们已经成为了朋友。
白人男人搬来了一张椅子,跟斑鸠面劈面坐着。他的头打理得很妥当,还特地抹了蜡,属于苍蝇爬上去都打滑那种。络腮胡子刮得非常洁净,身上的迷彩装一样笔挺,胸前的口袋里还插着一支笔。
“我捡的。”
斑鸠咧着嘴,笑得像个无知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