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烽烟 > 第一百四十七章 狗,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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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鸡儆猴然后想捞一把?”白启暗自嘲笑着想到,然后筹办上前的时候被一旁的钱多多拉住“老白,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前人栽树先人乘凉,不管是何朝何代,总会有人依托裙带干系为所欲为。

李长贵进了堆栈以后一向坐在一个木桌旁,喝着堆栈掌柜奉上来的上好茶水,磕着瓜子和花生这些小吃,在他的左手旁放着一把刀,平常可见的砍刀,但是有刀的李长贵老是以为本身比那些在皇宫里的带刀侍卫或者麒麟军还要威武――所谓山高天子远就是如此,李长贵身在金洛城,有他的姐姐早晨在楚衍的身边吹枕边风,现在的李长贵固然不大富大贵,只要不闹出天大的事情,楚衍都能够在背后替他扛下来。

来到堆栈里的官兵并未几,五小我,为首的一个是三十岁的男人,名叫李长贵,李长贵长的浓眉大眼虎背熊腰,如果不是因为脸上有道伤疤,看上去必然边幅堂堂,因为这道额角的刀疤原因,李长贵看上去给人一种尽是匪气的感受。

到现在李长贵还未婚配,职位在金洛城守军中也不高,只是一个百夫长,但是这并无毛病李长贵每天过着清闲的日子,平常没事的时候李长贵喜好带着几个部下在金洛城里闲逛,贪点小便宜,调戏下良家妇女,偶尔在飞扬放肆一番,日子就如许在他的每天的似醉非醉中度过。

“看书,甚么书?”既然晓得苏秦是练家子,李长贵反倒沉住了气,只是神采还是阴沉的问了起来。

“胭脂买卖?在睡觉?”听到李大有的话,李长贵背动手走到了李大有的面前,然后高低打量了李大有一眼,“你耳朵瞎了?我问的重点是谁能证明你当时干甚么!”李长贵说着上前拉着李大有的衣领就是一巴掌,“敢乱来本大爷,我看你是活腻了。”

看着长着大嘴的猎犬,苏秦嘲笑了一声,凝眉。

“大人,小的一人单独糊口,睡觉的时候天然是……”顾不得脸上的疼痛,李大有看着发怒的李长贵辩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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