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爷正全神灌输地寻觅出口,被我这突如其来的题目打断,显得有些不耐烦。
就在我筹办推开门的刹时,金爷眼疾手快的拉住我的胳膊,力道大得几近要嵌入我的皮肉。
“既然这里灵气这么充分,那陪墓魈为甚么不出去呢?这处所对它来讲,不该该是绝佳的修炼之地吗?”
本觉得我已经解开了答案,可现在仿佛只是挖出冰山一角。
遵循曾首富的脾气,一旦被他的人抓到,我们想死都是种苛求。
蹲下来悄悄拍了拍金爷的肩膀,问他:“金爷,你说为甚么曾首富要把白苏的尸身放在这个处所呢?”
金爷咽了口唾沫:“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陪墓魈是在古墓中孕育而生,以古墓中死者的怨气为食。”
我抬起手指向门外:“别严峻,只要没有强光刺激,它就不会等闲进犯。”
“传闻要豢养这陪墓魈,必必要在尸堆之上,借助那些尸身的怨气来滋养它,这东西的食品,便是死人的怨气。”
固然关着门,可门别传来的阵阵凄厉惨叫声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利刃,直直地穿透门板,刺进我们的耳膜。
我微微点头,接着又抛出一个疑问。
“小子,你够狠啊!恐怕他们凶多吉少了。”
我说我在想曾首富从哪儿学到的这些本领。
我安静的看着他:“我只想活下去。”
见我入迷,金爷迷惑地问。
“它生性残暴,力大无穷,一旦被它盯上,绝无生还的能够。”
我不晓得该如何描述那怪物。
“并且依我看,曾首富的人现在说不定就在内里守株待兔,只等天亮,便会一窝蜂地冲出去。”
“你在想甚么?”
对啊,刚才的打斗声和惨叫声的确震耳欲聋。
金爷闻言,嘴角出现一丝嘲笑。
说完,金爷用手一寸一寸地细心摸索着墙壁的裂缝,不放过任何一处能够藏有暗格的处所。
此中一具尸身的状况尤其惨烈,腹部被完整剖开,肠子肆意地流淌在冰冷的空中上,披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砰!”
仿佛还真是。
我看着金爷这副模样,心中却并未慌乱。
金爷停动手中的行动,更不耐烦了。
毕竟能住进这别墅区的可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稍有差池,他们的饭碗可就保不住了。
可跟着时候一分一秒地流逝,但愿也在一点点地幻灭。
刚才外边还时不时传来几声惨叫,可现在只剩下一片死寂。
他顿了顿,目光在房间里快速扫视一圈,缓慢的说:“从现在到天亮另有好几个小时,这房间我们之前没细心搜索过,我们必须趁着这段时候找路出去。”
金爷看向我的眼神有些庞大。
“曾首富绝对不是大要上看起来那么简朴,普通人底子不晓得这玩意儿,他竟然还拿陪墓魈看门,他必定是玄门的人!”
可这都畴昔十多分钟了,内里却温馨得如同死寂的坟场。
嘴巴咧到耳根,暴露两排锋利的獠牙,每一颗都有手指般粗细,上面还挂着丝丝鲜血。
金爷当真解释说玄门并非单指某一家流派,它是对道家、佛家以及诸多与之相干的传统宗教与哲学流派的统称。
金爷微微一叹:“真没想到这里竟然有陪墓魈,外边的人恐怕一个都不剩了!”
一人来高,满身长满了黑褐色的毛发,根根竖起,好似钢针普通。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站着的大猩猩。
我脑海中思路万千,俄然想到一个题目。
“能够是耐久糊口在古墓里的原因,一旦见到光源,陪墓魈就会脾气大变,会对任何光源建议进犯。”
金爷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陪墓魈每当吸食了鲜血或者怨气后,头上的天眼便会翻开,一旦天眼开启,哪怕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它也能如鱼得水,行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