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了点头说道:“你老是不按我所说过的思虑体例去停止思虑。我曾讲过多次,当你解除了统统不成能身分时,余下的,不管是甚么,也不管如何令人难以置信就必然是能够的身分了。我们已经晓得,他既不是直接由门而入,由窗而入,或由烟囱而入,还判定出他并未事前藏在屋里,因为屋里没有藏身之地。那么,他到底从那里出去的呢?”
他把灯照向地板,细心检察了一会儿,那种惊奇的神情再次呈现在他的脸上。我朝着他的目光谛视的处所看去,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地板上尽是赤足迹――表面清楚、完整,但却没有平常人脚的一半。
挨塞尔尼?琼斯下来讲:“究竟毕竟胜于实际,证明我的观点了,那上边有个暗门能够通到内里,并且还半开着。”
福尔摩斯说道:“您还不晓得全数的究竟呢!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了这根有毒的木刺。别的,另有这张纸条。桌子上另有这根古怪的镶石头的木棒。您如何完整的解释统统这统统存在的东西呢?”
“我一看到他脸上的惨状,就猜想能够是中了剧毒,以是一进屋,我就设法弄清毒药进入体内的体例。我发明了那根荆刺,它能够轻而易举地扎进或者说是射进人的头皮。你看,当时死者是坐在椅子上,那么刺尾该当对着天花板的这个洞。现在我们细心检察这根荆刺,印证一下。”
“这个死人又把门锁上了。”福尔摩斯讽刺道。
他拿出放大镜和皮尺,像一只练习有素的猎犬,跪到地上,脸切近空中,颀长的鼻子离空中只要几英寸,在屋里来回地摸索、检察。他的行动无声无息并且敏捷非常。我禁不住想:如果他用这副精力和智力去犯法的话,那将是一个多难对于的罪犯啊!他一边检察,一边嘟哝,俄然他喝彩起来:
我悄悄地拿起那根荆刺,对着灯光细心检察。这是一根颀长锋利的黑刺,刺尖处仿佛有一种干的粘性物质,刺钝的那一头用刀削得圆溜溜的。
“对,不是足迹,不过它比一个足迹还首要。看这陈迹,能够肯定是根木桩,再加上中间的靴子印,一个加了宽铁掌的靴子,你从中看出了甚么?”
这间阁楼约莫十英尺长,六英尺宽。底下是椽木构造,中间架的是薄板条,敷上了一层泥灰,以是,人在上面行走时必须踩在一根一根的椽子上。屋顶呈尖锥形,可说这才是这幢屋子的真正屋顶。内里除了厚厚的积年灰尘外,甚么都没有。
“那是因为没有帮手,如果有人从屋子里把粗绳系在墙上的钩子上,把另一头扔出去,只要有充足的力量抓住绳索,就是装了木腿也能爬上来,当然,也能够还是下去,然后,他的朋友再收回绳索,堆到地上,关上窗子,插牢,再由来路逃脱。”他指着绳索,持续说道:“另有一个值得重视的细节,那就是那位装了木腿朋友,固然爬墙技术不赖,但却不是个谙练的海员。他的双手没有老茧,不像惯于爬桅杆的海员。我用放大镜在绳索上发明了好几处血迹,特别是在绳索的末端。由此能够鉴定,他沿绳而下的速率过快,乃至把手掌的皮擦掉了很多。”
“那是我开的。”
“噢!另有别的一个?”琼斯的语气固然假装轻视,但看得出,他被这紧密的阐发打动了。
“一个装着木腿的人。”
“是一只很独特的嗅觉极灵的混血狗。”
他答道:“我也考虑过这个能够性,但烟囱太窄,他不成能从那边通过。”
他神采定下来后,说:“开端我也惊奇不已,实在再平常不过了,我本该想到的,却一时忽视了,好了,上面没甚么了,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