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晨,福尔摩斯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餐,他说:“华生,只怕我需求本身去一次了。”“去一次?!到那里去?”“达到特穆尔的金斯皮兰。”我并不感到诧异。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处所时,从公开里跳出来一小我把她叫住。这小我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戴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拐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但是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镇静张、过分惨白的脸。她猜他必然在30岁以上。

我们傍晚时分到了小镇塔维斯托克。一名身材高大,漂亮萧洒,头发鬈曲,有一双淡蓝色眼睛的名流和另一名身材短小,机灵非常,洁净利落,穿戴号衣大衣和高统靴子,胡子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的名流已经在等我们了。前者是誉满英国侦察界的格雷戈里警长,而后一个则是闻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

“非常能够,但这一对被告无益的证据就不存在了。”福尔摩斯说。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应细心查明细节,而不是急于寻觅甚么新证据。这件案子不但非常让人猜疑,并且还附带很多人物的切身好处。现在首要的困难在于,我们需求把那些确实的究竟与那些记者们编造之词辨别隔,而我们的任务是要依托于那些可靠的究竟,从而得出结论,并肯定哪些是该案中的首要题目。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地点地的住民也明白这类诡计,以是人们也用了各种体例来庇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本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厥后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别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情肠的仆人。斯特雷克部下另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内里只要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操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间隔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另有一个女仆,糊口还算过得去。马厩地点地非常萧瑟,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情愿达到特穆尔呼吸新奇氛围的人利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但是穿过荒漠,大抵一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办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处所都非常萧瑟,只要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产生在周一早晨,根基环境就是如许。

“敬爱的华生,我惊骇会产生太多的弊端,实际上,我并不信赖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埋没那么久,特别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如许萧瑟的处所。明天我一向但愿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动静,而阿谁把马带走的人必然是殛毙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以外,其他没有任何停顿,以是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感觉明天的时候并没有白搭。”

“敬爱的华生,要能和我一起去,我包管你不会是白搭时候的,我想,现在我们就前去帕丁顿,我在路上再把这个案件的详细环境奉告你。别的,你最好把你阿谁双筒望远镜带上。”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而福尔摩斯则向前俯身,开端向我论述此次观光的目标。

“莫非是斯特雷克因为大脑受伤从而又将自个儿划伤?”我问。

“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无能的官员,而这个案子就由他调查。他达到出事地点后,当即找到了阿谁怀疑犯,并把他拘系。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崇高。畴昔他曾在跑马场上大把花掉过很多财帛,现在则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票预售员餬口。当查抄他的赌注记录本时,警长发明他把总数五千磅押在了银色白额马比赛失利上。辛普森被捕后,主动申明他去达特穆尔是但愿体味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状况,同时也想体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把守的。但对那天早晨到马厩去的事,他说,他只是想获得第一手质料罢了。看到领带,他的神采顿时就变了,并且也不能讲清楚他的领带在被害者手中的来由。他的湿衣服是那夜曾冒雨外出的证据,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拐杖则完整能够成为兵器,从而将驯马师击伤致死。但辛普森并没有伤痕,这与斯特雷克刀上血迹所表白的,起码有一个进犯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分歧适。这些就是案件的粗心。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任何提示,我将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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