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许一来,约翰・斯特雷克的目标就非常清楚了。他之以是要牵马到田野去干这个活动,是因为一匹烈马受伤后的大声嘶叫必然会把睡在草料棚中的人弄醒的。”
“体味到这条狗没动静,能够指导我处理这个题目。很明显,马厩里有一条狗,这从辛普森的插曲中能够得知。而它却没有对牵马人吠叫,也没有惊醒别的两个马倌,则那位深夜不速之客必是这狗很熟谙的人。
上校大声叫道:“难怪他要用蜡烛和洋火。我真是看错了他!”
我大感出乎料想。达到德文郡仅仅几个小时,并且调查从一开首就这么顺利,可他俄然就要回伦敦去……这统统真难以了解。在返回驯马师别墅的路上,他尽量不提这事。达到寓所时,上校和警长已等待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