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候,不大不小的厨房里,便只剩下了爷孙三个和沈秋檀这只肥兔子。
又与萧旸道:“不急着睡,我到了济云州就想起了你们祖母,俄然想吃老婆子当年做的福山大面……季青,昀儿,你们可要尝尝老头子的技术?”
“四哥说的没错,这肥兔子还吃肉呢!难怪长得这么肥,看上去……就很好吃。”
都城也是有马场的,只是都城固然不小,但皇亲国戚、高官名流太多,一拳头下去,怕是能打翻八个,这马场天然就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萧家已经站在了天潢贵胄的顶端,天然有自家的马场,但位置是在都城以外的郊野之地,似萧昀这般,更喜幸亏城中的马场随便跑跑的,这就要仰仗手腕了。
萧旸知他是想出出风头,归去好说给那一群狐朋狗友,并非真的想纵情跑马,只点点头:“转头我叫陈潼带你逛逛。”
那少年挠挠后脑勺,爷爷是不是对不挑食有甚么曲解?兔子不挑食,但那吃的不过都是萝卜青草,这只肥兔子嘛,都吃上肉了,还能叫不挑食?
“这兔子……看上去可不轻,让孙儿给您抱着吧。”萧旸并不知先前各种,觉得这兔子是跟着他的祖父来的。
老者一手抱着肥兔子,一手亲身将萧旸扶了起来。
沈秋檀缩成一团,忽觉一道视野扫遍本身满身,冰冷又警戒,她红眼睛一瞪,萧旸眼波却不过一转而逝。
“四哥,济云州好玩么?”那少年眼睛亮亮的盯着萧旸,一脸的等候。
萧旸似有若无的瞥了眼那只口水众多成河的肥兔子,才与萧昀笑道:“好玩,吃喝玩乐,虽不如京里那般精美,但全部济鲁道阵势平平开阔,到处都有野趣儿!”
北风猎猎,冷月无言,马背上的男儿显得萧瑟又矜贵。
老国公爷三十五岁才娶妻,平生也只娶了一个女子,便是已经仙逝了十多年的陈氏。陈氏本籍便是济云州上面的一个小县城,这一回,老国公爷是来祭拜亡妻的。
沈秋檀满身僵住,艰巨的从肉碗里拔出头来,就见一老一小站在敞开的厨房门口,看那模样,比她还震惊。
“大人!”其他主子和部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