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说啦,本女人我,还是具有烧厨房的“特别技术”的!
本蜜斯在你眼中就那么没用吗?好歹我也是个女的!做家务、烧饭之类的事多少也会点。话说,记得客岁的客岁的客岁......我把我妈妈的表妹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的外祖母家的厨房,就给烧了!当时,还是爸爸的哥哥的堂姐的侄女救的我呢!
“吃?吃甚么?莫非吃你啊!”易烊千玺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笑容向我走过来。
“喂?小凯?”易烊千玺戴上耳机通话。
“那么,你不吃了?”
“不......不是。你要的话,我能够帮你烧点。”我心虚地指指厨房。
我入迷地看着,连他已经走到我面前了还未发觉。“林落雨!你是猪吗?吃这么多!”易烊千玺惊奇地目光搜刮着桌上的空盘子。公然吧,他找不到一个能够吃的东西了。就连那荷包蛋都已经被我用筷子戳得稀烂。
真没想到吴阿姨做的早餐这么好吃,易烊千玺也太有口福了。住这么大的屋子,另有这么多保母,老天他真的公允吗?
“你会烧?肯定不是烧我家厨房?”易烊千玺眯起眼睛,仿佛要洞察我的内心。
我俄然回过神,他说了啥?仿佛骂我来着,但骂的是甚么呢?是甚么呢?是甚么呀......“恩......你要......吃吗?”我悻悻地笑着,挠着脑袋思虑我该如何开溜。
额?如许都能够?也太先进了吧?你们可别像混蛋一样说我智商低、没见过世面甚么的!我只不过对天下怀有一个猎奇的心!像爱迪生那样喜好问“为甚么”罢了!【曦雨:是吗?还真没看出来。。。 落雨:滚!我鄙夷你!】
吐槽归吐槽,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是土豪。我从速脚步上了车,还好他车里有空调,不然......不然我就跟他急!
我抬眸望畴昔,易烊千玺穿戴红色的翻领衬衫,下身着玄色的轻松休闲裤,闪现出苗条的腿。刘海微微斜着,那双桃花眼极其吸惹人。不得不说,他温馨的时候,倒蛮像个王子。
镜头放大一点,你能够发明全部桌子上的早餐都被我都过。面包啊、饺子啊、豆浆啊、三明治啊......只如果吃的,我几近都吃了,就只剩下一个荷包蛋了。
<!--章节内容开端-->我有些无聊地玩弄着碗里的荷包蛋,用筷子戳啊戳。荷包蛋啊,你可别怨我,当然不是因为你不好吃,只是......我真的吃不下了。
“不然呢?就全当作喂给某头猪了吧!恰好拿来减肥!”他拎起板凳上的外套就大步往门外走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吐槽:易烊千玺!你已经够瘦了好吗?莫非说,你想成为那种只要骨头没有肉的外星人吗?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他骂我“你是猪吗?”对不?我真是传说中的“最强大脑”!【曦雨:读者们有没有感觉这个女主有点神经质 读者甲、乙、丙:是滴,没错 曦雨:哈哈,我也这么感觉】
“哒哒哒......”楼梯上传来一阵有节拍的走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