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嫁,那就嫁吧。
宋朝的名流几近都有妾,但也有例外,一是司马光,二是他平生果断反对的政敌王安石,另有一个,就是岳飞。
但另一方面,在家庭礼法上,嫡子和庶子还是分得很清,比如一个家属的主祭权大多只能由嫡子承担,即便没有嫡子,也是宁由侄子主祭,也不消庶子,一个家属的主祭权就意味着父死子承,顶门立户,这方面,庶子很难获得承认,特别是在南边,庶子们几近不成能得到家属的秉承权。
但有一种出妻,能够不那么被千夫所指,那就是性悍妒的不贤之妇,诸穿越同仁,且记不成传出悍妒不贤的究竟和名声。
上面的情节在当代人看来的确就是匪夷所思了,这柳七官人偷偷把每天给月仙蜜斯撑船的船夫叫过来叮咛道:“你明天夜里,半路上把月仙强奸了,强奸完了返来覆命,我有重赏!”他是县官哪,船夫那哪敢不听他的,就领命去了。
6、妻与妾
别的申明一下,很多穿越文里出妻,都用七出里的无子为由,乃至刚结婚一年半年的,也敢以无子出妻,唉,谁敢这么出妻,不被娘家人打死,也得被唾沫星子淹死,七出里的无子,是指老婆到五十岁还没生出儿子,这哪是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的事!
和控告一样严峻的,是谩骂和骂祖父母、父母。如果是子或孙谩骂或是骂了祖父母、父母,子孙要绞死,如果媳妇谩骂或骂了,要义绝,义绝就是官府强迫仳离。这一条严峻就严峻在,它是属于祖父母、父母不告,官府也要管的条目,子孙、或子孙媳妇如果谩骂或骂了祖父母、父母,只要官府晓得了,不管祖父母、父母告不告,都要主动去管,把谩骂或骂人的子孙绞了,把媳妇强迫仳离送走,如果祖父母、父母主动告了,子孙不说了,没法再重了,媳妇强迫仳离后,还得再徒三年。
不幸月仙蜜斯身为轻贱,不敢张扬,做了首诗,原文照录吧:“自恨身为妓,遭淫不敢言,羞归明月渡,懒上载花船。”文中没写月仙蜜斯的表情,大师自行脑补吧。
柳七就这么到手了,玩了三年,任期一满拍屁股走人,所谓‘到今风月江湖上,万古渔樵作话文’,成绩了一段嘉话啊!
这说法有没有事理且不说,律法大将庶子权力提至划一于嫡子,必定会带来另一个题目,就是嫡子和庶子间,妻与生子的妾之间,必然会上演全武行,并且,妻对于妾有身生子这件事的容忍程度就降到极低了,宋朝杀死妾生子或是将有身的妾卖掉的事情极多。
柳七官人散了来宾,文中就说月仙蜜斯跪在柳七官人面前求道:“相公恕贱人之罪,望怜而惜之,妾今愿为侍婢,以奉相公,心无二也!”
举个栗子,如果,您不幸被婆婆活活打死了,这到底算失手还是用心,这得您丈夫和婆婆说了算。
财帛能够分开,但还是不能分炊,祖父母、父母在,不能别籍居住这一条一向没变过,别籍居住就是分炊单开户头,这一条对两边都有束缚,祖父母、父母如果活着就分炊,把子孙分出去单过,祖父母、父母要徒二年,子孙不受惩罚,如果子孙要出去,那就得徒三年,徒完返来还得住一块!祖父母、父母在不能别籍,但能够先把财产分了,省的本身身后儿孙为了分炊打斗,这在宋朝叫‘生分’,活着先把家分好,住一个院内,各过各的日子,祖父母、父母一死,直接拆户搬东西就成了。
5、想再嫁如何办?
当代版仳离有三种环境,一种由男人把握全数主动权,叫出妻,出妻么,就是老婆犯了七出之条,一纸出妻书送回娘家,但出妻另有三不出,这三不出占上一条,前面的七出就全不管用了,三不出就是: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繁华。第一条的意义是老婆娘家没人了,离了夫家没处所用饭,这个不能出,二是给姑舅守过三年孝的,或是作为承重孙媳给祖父母守过三年孝的,也不能出,三呢,就是嫁给你的时候你或穷或贱,厥后你发财了,荆布之妻不下堂,这是律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