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飘来浓浓的血腥味道,刺激的肾上腺素更是彪增。
战役时,这些高大的长枪兵们手持着五米长的长枪麋集向前,首要防备马队冲锋。
对于他们而言,夜袭攻城,比白日强攻实在更有便当,夜色保护下,那些百姓壮丁底子搞不清真假,让他们有更多机遇可乘。
“约摸就十里。”
暗夜里。
砰的一声枪响,陈俊带着满脸不甘睁大着眼睛倒下。
该冲冲,该打打。
马蒂姆再次向朱以海证了然他们这些佛朗机佣兵名不虚传,更对的起朱以海丰富的饷银,收银办事,毫不含混,打起仗来毫不偷奸耍滑。
前面的火枪手一手缠着六米长的引火火绳,背着斜挎包,枪弹袋上是十二发散装枪弹,被风俗称为十二使徒,他们身上的防备设备比长枪手要差了不止一个层次。
朱以海没骑马,这类夜色下入城,骑马不是太好挑选。
朱以海在六十名亲兵的保护下终究冲进城,成果战役已经结束,只剩下各处的尸身,另有稠浊着硝烟味道的血腥气在满盈四散。
他冲到,哪的战役早已结束。
临阵之前,先歇息一下。
“还是谨慎些为好。”沈宸荃提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这黑灯瞎火的,谁晓得乱兵四周另有没有人马呢。
可没想到乱兵行动到是很快,竟然已经攻入城中,刚巧又是正在入城,别的几路还在各处城墙做战呢,朱以海当机立断,直接顺着杀出来吧。
佛朗机长枪手们,每人一顶钢制头盔和胸甲,有些有钱的佣兵还自备了背甲和护喉,当然也有一些穷的长枪手们连胸甲也没,只穿了皮甲,乃至有人连头盔都没。
陈俊是跟着陈梧交战过关外的,作战经历挺丰富,特别是部下有一队百战精锐的仆人,他的夜袭战术也很简朴,先摈除掳来的四周百姓,虚张阵容,数面佯攻,上半夜打了半夜,搞的镇中青壮精疲力尽,疲于对付,乃至把弓箭弹药白华侈了大半。
但返来的夜不收却说,他们察看到乱兵已经上了几处城头,看模样,那镇子该当要守不住了。
“到时我们也多打火把,虚张阵容,那群只晓得欺负百姓的逃兵,只怕吓的屁滚尿流了。”
这支葡萄牙佣兵队,固然是一支火枪队,但实际上因为他们设备的首要还是轻型火绳枪,固然燧发枪等早已问世,瞎火率还低,可因为火绳枪更耐用,更便宜,且制造也更简朴快速,以是佣兵们用的根基上都还是火绳枪。
他们一排火枪畴昔,前面小股的仇敌就根基上崩溃了,然后高大的长枪兵们穿戴胸甲戴头头盔,提着五米长枪大喊着扑畴昔一通乱刺,战役就根基结束了。
“阵容很大,但有虚张阵容之意,真正的乱兵估摸着不超越千人。”
两支数量相称的人马,如果排兵对阵的打,必定是各有伤亡。
“他娘的,一个乱军也别放跑了!”
如许的鲁王,或许又是这乱世所需求的吧,他刚才心中,不也正因为闪过这类动机,才最后决定跟着一起出来莽一回的吗?
夜色下的攻城战仿佛达到了顶点,叛军已经杀入了城中。
为了保持体力,朱以海没让急行军,而是保持普通速率,约摸一个小时后,他们终究听到了喊杀声,也看到了黑夜里的火光点点。
朱以海问,“离这多远?”
冲冲冲。
先是分出几支人马,数面攻城,最精锐的一支人马,却一向按兵不动。
沈宸荃一身短袍一起紧跟着朱以海,脸上阴晴不定。
朱以海感受脑筋都发胀了,握着刀的手都不由的用尽尽力。
等提着五米长枪的长枪手扑过来,很多幸存的乱兵更吓的大呼,首要还是这些佣兵不是金发碧眼,就是鹰鼻深目,长的跟罗刹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