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寒门闺秀 > 第二十四章、也不老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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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几个孩子之前在老房时养成的风俗,吃的虽香,但搛菜却很少,偶尔搛菜也是在本身面前的炒酸菜里叨上两筷子,吃的最多的还是咸菜,而馒头更是吃过一个后不再拿。

“要绣帕子,是不是要有丝线啊?我们有吗?”“我请你叶叔身边的人帮娘带了。”傅氏怕叶长生不肯收钱,请他身边的常亮帮着带,给了他三十个大钱。

吃过早餐,叶长生领着几个下人赶了两辆大青骡子车去镇上送菜,那两辆车都是带蓬的车,那些菜放进铺了棉被的木箱里,内里也包裹着厚厚的棉被,李小冉看到那绿油油的青菜确切有些震惊,“婶婶,叔叔是要往镇上酒楼送菜吗?”李小冉并没正式拜师,还是称呼二报酬叔婶。

“不是,是去县里。”花氏扯着她的小手笑道:“镇上没有大的酒楼,是以这菜都要送到县里去。”

傅氏将她抱到炕上,“过些日子开了春,娘要下地干活,到时候手粗了就不能绣了。何况,镇上没有大的绣庄,收的绣活太便宜,娘绣的那些送到镇上太亏,你小姑绣的帕子一个才收五文钱,去掉丝线,一个帕子也就能赚两文钱,她一天赋气绣一个。娘白日没偶然候,早晨若点了油灯绣,你爹不让,嫌太费眼睛。”

到了初五那天,还没比及天亮,李义河就背上背着弓箭,腰里别着把长刀进了山,过了这一天,年就算过完了,他不能老是吃叶家的,他想早些去山里,看看能不能打到些甚么猎物。

从这天开端,李小冉每天早上跟着三个小哥哥,和叶家父子一起练功,而傅氏白日教大儿子和二儿子认字时,她会拉着李学思在中间看,争着抢着的认字,那聪明劲让李义河伉俪俩喜出望外。

“这大肉可好吃了,那瘦的有甚么吃头,不香还塞牙。”花氏说着却挑了瘦肉丝放进她碗里,她笑眯眯的吃了,然后暴露满足的神采,“真香!”

...

天啊,这是本身见过的最都雅的刺绣了,乃至要比在当代时她见过的那些大师级的作品还要好。不过,李小冉内心惊奇不已,感觉娘也不是本身觉得的那么诚恳嘛,还晓得把这缎子藏到衣服内里的夹层。

李小冉道:“我娘煮了点大碴子粥给爹喝了。”头天早晨,傅氏临睡觉前就往锅里扔了苞谷碴子,熬了大半宿,一早上那粥粘粘糯糯的,香气扑鼻,爹喝了两大碗才走的。

如许的糊口真的很夸姣,当然,要能忽视掉他们吃住都是在叶家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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