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首要的是,你爹爹一向都跟着主家用饭,我们总不能一家子都跟去蹭吃蹭喝吧?如果留在城里我们必然会单独开仗,免不了会借人家的灶台,寄人篱下总归不好。”
“走不动了也要走,不然大早晨的就算赶到县城,也进不去,碰到个歹人我们娘儿俩如何办?一会儿你如果实在走不动了,娘背着你就是了。”
说到最后,周氏抱着沈溪,低声哽咽,轻泣出声。
周氏眼中闪过一丝猜疑,随即规复一片腐败,只见她嘲笑着拎起沈溪的小耳朵:“是不是还不断念,想要读书,以是才想留在城里?”
周氏面色微微一红,嗔骂道:“小兔崽子,敢拿老娘寻消遣,莫不是又欠揍?你……你且把话说明白了,到底从哪儿学的这些不三不四的混话?”
因为两个月前周氏将最后一票投给了沈家六郎,四伯母冯氏对此极其感激,当下上前,将手中方才做好并用荷叶包裹起来的饭团递到周氏手中,这类稠浊芋泥、鱼肉、豆干的饭团算是家里最好的吃食,沈溪看到后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沈溪从速奉迎告饶。身为顽童,就算说话不入耳,到底也不会被人太多指责。等周氏神采略微陡峭后,沈溪才问道:“娘,明天进城,咱可否就此在城里安设下来,今后不回村里来了?”
沈溪一边喊疼,一边急声辩论:“我只是想爹爹了。再说读书有甚么好的,我才不要读书呢!”
沈溪略一思考,眸子子微微转了转,笑道:“娘,我教你一个别例,既不消穿都雅的衣裳,又能显出娘的美态,到时候大家都会争着多瞧娘一眼。”
周氏还是点头,忧?地说:“不可啊,你爹爹住的房间实在太小了,两年前我去过一次,底子住不下三小我……再者,他当差辛苦,我们去会打搅他的!”
周氏见他脸上尽是抱怨,当即停了下来,打单说:“到县城有五六十里路要走,如果早晨没有赶到,就得在半道风餐露宿。现在这世道固然承平,可那山野间的大长虫见到你如许细皮嫩肉的小娃娃睡在路边,还不扑下来,一口将你叼了去当作宵夜?”
沈溪迈着两条小短腿,见老娘脚步缓慢,只能一起小跑跟着,仰开端苦着脸:“娘,为何走这么快啊?”
……
待红日跳出地平线,浓雾垂垂散去,沈溪才看清楚,本来本身和母亲一向在临渊而行,走了一个多时候,山势矮了好多,站在路边向远处望去,还是有一种站在高处摇摇欲坠的感受。
见沈溪如此说,周氏放心肠址了点头,随即拍了拍沈溪的小脑袋:“小崽子挺聪明的,老娘就感觉你是读书的料,必然能为我们家光宗耀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