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末屠家子 > 第四百四十九章 何咸一合挑杀轲罗侯 太史慈领军大战轲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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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吾之恶来也没有信心敌过南阳小儿吗?”曹操反问。

当轲罗侯嚎叫着超本身冲杀过来的时候,何咸又找到了久违的味道,何咸将本身的精气神晋升至了最高的境地,尽力以赴应对这个可贵的机遇!

第一箭矢箭矢落下,鲜血四溅,惨叫声四起,人仰马翻,两边的丧失都不小。

飞骑军骑术的大幅进步,这首要得益于双边马镫的全军装备。通过马镫,马队能够轻松在马背上保持均衡,从而空出双手停止骑射。

“典韦不怕!何咸若来,典韦自当以命换命,保住主公!”

“唔!“典韦点点头,”如果必然要分出胜负,唯有以命换命,同归于尽。他的枪太快,我防不住。我的戟太重,他也防不住。”

大战,就如许发作了!

因为是大范围对冲,战友之间根基没有太多的共同,比拼的是纯粹的单兵本质!

“想不到这小子的枪法进步到了如此境地!百招以内,不好胜他啊!”飞熊军阵中,骑赤兔,持方天画戟的吕布一脸凝重地在内心策画。

第一波箭矢以后紧接着就是第二波箭矢,比拟较而言,伏在顿时的飞骑军反应可就比藏在马腹上面的鲜卑人快多了。当鲜卑人还在弯弓搭箭的时候,飞骑军的箭矢已经飞临了鲜卑人的上空,时候差的成果就是鲜卑人还来不及遁藏到马腹下,箭矢就劈脸盖脸落了下来。这一波对攻,鲜卑人的伤亡人数是飞骑军的两倍不足。鲜卑人用鲜血和生命证了然“掉队就要挨打”的真谛。

何咸当然不会傻到单枪匹马与轲比能的万人雄师硬拼,那不是勇武,那是无脑。

两边打击的速率都很快,没有第三波箭矢,两边就交兵在了一起。鲜卑人喜好用刀,飞骑军喜好用枪。刀有刀的好处,马队能够单手持握。双马交叉之时,根基不消发力,操纵战马的速率便能够杀伤仇敌。飞骑军喜好用枪,因为他们的主将张辽,副将太史慈都是用枪的妙手。枪的好处在于尺寸。正所谓“一寸长一分强”,长枪比拟于刀进犯范围更远。而飞骑军用枪,喜好用刺。马未至,枪先到。如毒蛇出洞,一刺一回,洁净利落。

两边错马而过,轲罗侯来不及闷哼,落马,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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