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末之吕布再世 > 第五十七章 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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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从一开端,吕布的表达体例就呈现了弊端,他只想一心酬谢和赔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承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恩赐?

而与高顺差未几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边佝着身子,倒显得非常风趣。

偶尔歇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动静,但他向来都只当作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过分悠远,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点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方才法度短促,却毫无马脚,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及,想来定是常习技艺,并且利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戴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年事正值中年,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李肃在心中大喊,多么但愿吕布聘请的那小我是他,而非高顺。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难堪。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体贴于他,说不打动那是不成能的,但高顺还是还是摇了点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赖,将来前程能够说是不成限量。威震并州,乃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候迟早的题目罢了。”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肯去狼骑营。”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吕布的傲在大要,高顺的傲,在心中。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猖獗,你晓得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但是……”

高顺想不通面前的年青报酬甚么会如此在乎和体贴本身,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领,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戏策不修面貌,头发狼藉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支出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退色得短长,出现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来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迷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李肃见状,恐怕吕布起火,将肝火撒到他的头上,从速劝提及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小我,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本来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脾气过于刚正,才获咎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来由,贬配到了这里。”。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方才跑至吕布身边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另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当吧。”

唯有一点,向来都未曾变过,没有低眉和奉承,有的只是六合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矗立身躯。

吕布并未闻声,就那么悄悄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上一世的影象,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楚的存在于他的脑海当中。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怀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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