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至谦一贯是个讲究卫生和层次的人,沾上了异味的外套必定不会穿出门示人,以是即便需求穿别人的衣服,他也会考虑,更何况这个别人就是本身的死党郁子行。
她恨,她太恨了,恨本身掉以轻心,恨程总不择手腕。
这会是哪呢?
连续串的疑问接踵而至,庄雨感觉本身头痛的都要爆炸了。
她低头往本身的身上一看,脸上的神采逐步碎裂,现在她身上穿的衣物不是本身的,看上去更像是一件男士寝衣,地毯上,她的那双高跟鞋东一只西一只,看上去很混乱。
她被程总欺侮了,垮台了,她被程总欺侮了。
她起来后才发明,这款男士寝衣的内里实在另有一件衣服,这件衣服恰是她明天穿的那件打底衫,打底衫里的内衣也无缺无损。
这不是程总明天早晨穿的那件衣服,那么,是不是代表,把她带到这个房间的男人也不是程总?
这不是她租的那间屋子,这间房间很宽广,装修的也很大气,灰色的窗帘在风中顶风飘零,头顶的水晶吊灯灿烂精美,说不出来的都丽豪华。
庄雨冒死地抓扯着本身的长发,心中焦心气愤,程总竟然用那样下三滥的手腕给本身冒死灌酒,然后把本身带到旅店的房间……
这里的购物地,比来的也要开车十五分钟才气达到,沈至谦当然不会华侈时候去做采购。
报警?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最直接的体例,没有甚么比一个女人的明净更首要,即便是一份能让她养家糊口的事情,也没有。
次日凌晨,淡淡的阳光照在了红顶山的公寓区。
沈至谦走下一楼,到厨房里去检察,公然偌大的双门冰箱里塞满了食品,但根基都是些洋酒和罐装食品,他再次细心地高低打量了一番,终究在一堆易拉罐里找到了一袋蔬菜,一袋烟熏肉,另有一包面条。
但是身边的位置空荡荡的,除了被子的边角,甚么都没有。
幸亏,有一件浅灰色的夹克衫看着还扎眼,沈至谦直接把它穿在身上。
但是此地不宜久留,她不晓得阿谁带她到这的男人甚么时候会再呈现,便敏捷地翻开被子,从床上跳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