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统的人都忍不住朝大厅的入口处探头探脑,固然他们被号令不准说话,但这并无毛病大师用那带着几分迷惑、几分猎奇的眼神相互互换定见。
弗朗西斯一向都记得,当他跟着国王仓促逃离巴黎的时候,亚瑟则登上了巴黎那高高的城墙,他对着弗朗西斯远去的背影对劲洋洋地放声大喊:“红酒混蛋,你跑不掉的!很快我就能占据全部法国了!听到了吗,是全部法国!”
他就像一匹傲岸、健旺的雄狮,领着他的军队一起向东而来,剑锋所指之处,战无不堪攻无不克。弗朗西斯眼睁睁地看着属于本身城镇一个又一个地被他给攻了下来,最后乃至就连他最爱的巴黎也被对方给夺走了。
“不晓得啊……”弗朗西斯对着国王文雅地笑了笑:“实在不管是不是真的,人家大老远地跑来了,总归要见一见才好,趁便我们也能够尝尝她。”
满身都裹在黑大氅里的女孩朝他地点方向走了几步,围在大厅里的人全数往两边散开,让出了中间直通王座的门路。
贵妇人们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阿谁名叫贞德的女人。
贞德的面庞很小,下巴很尖,这让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显得特别的大,也特别的有神。
1337年,海劈面的亚瑟换了一个酷好兵戈的下属――爱德华三世国王。
贞德笑了笑没有答复,她迈动脚步,顺次从四周的人面前走过,最后停在了换了衣服的国王面前,朝他哈腰施礼:“您才是国王……”说完,她重新走回了弗朗西斯的面前,她没有施礼,却一掌控住了他的手,热切又必定隧道:“而您,我挚爱的法兰西,我送上帝之命,前来替你击退英军。”
“烧死阿谁女巫!”
在弗朗西斯看来,那就是好战到了顶点的蛮横人,他在那年的十一月带着他的军队度过了海峡,不顾统统地打击了法国。身为国度的亚瑟柯克兰领着先头军队,在第一时候踏上了法兰西的地盘。
广场上用木板临时搭起了一个高台,高台上竖起了一个高大的火刑架,而高台下则堆满了木料,一层又一层,数量之多,令人看了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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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德脱掉了她的大氅,暴露了一个湿漉漉的脑袋。大抵是站在内里淋了雨的原因,她那头金色的长发全都水淋淋地胶葛在一起,这让她看上去有那么几分狼狈,但这并不侵害她与生俱来的斑斓。
那是个非常标致的女人,固然她只留着一头跟男人一样的金色短发,固然她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固然她的气色不好脸上还残留着几块被殴打过后产生的淤青,但这统统都不会影响她的斑斓,最起码在弗朗西斯眼里,她始终都是最美的,不管她现在是甚么模样,在弗朗西斯看来,她都如同他俩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纯粹高雅得如同一支纯洁的百合,让人没法将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
贞德看了看坐在王位上的弗朗西斯,然后问他:“你就是国王?”
“对!为了上帝,烧死阿谁异端!”
一个打着赤脚、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女人被两名流兵模样的男人给押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轻风把亚瑟那清冷的声音一字不漏地吹进了弗朗西斯的耳里。他在奔驰的马背上回过甚来,最后看了他的巴黎一眼,趁便也瞅了一下站在城头的那小我,对方那双祖母绿的标致眼睛直直地看着他,整小我都披收回一种势在必得的气势。
国王撩开窗帘,看了看阿谁站在城堡以外,等着他访问的女子,转过甚来问弗朗西斯说:“弗朗,你感觉阿谁女人所说的话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