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叔又问:“他为何要这个?”
自从被裘叔收留,兄妹俩临时有了个暖和的家能够落脚,固然只是临时,固然药铺不大,床板上躺着他们两个瘦瘦的小身子都会摇摇欲坠,房盖上陈年的石瓦常常在风中跌得粉身碎骨,可落尘却非常喜好这里,喜好阿谁常常会垂怜地望着她入迷的裘叔,也喜好药铺里宁谧的草药味。因为这类味道会让她心安,她不必再担忧哥哥身上的伤会减轻,会在某个暴风骤雨的夜晚永久分开她。
喂饱了肚子,她便感遭到困乏,裘叔看出她累了,“小丫头,累了吧?我今晚要去药房查些医书,你在我的房间安息吧。”
惭愧之余,她不由在想:看来,裘叔的医术也不如何靠谱嘛,还说吃了他的药一整晚都不会醒,太不靠谱了。
“唉!夜枭想撤除的人,哪有逃得过的?这一天,迟早罢了……”
楚天不敢多看,躲在一座假山前面谛听,只闻声裘叔的声音问道:“东西我已经封在瓶子里了,一日内不会干枯。”
旧宅败落的院内站着两小我,此中一个恰是裘叔,另一个则是十一二岁的女孩儿,穿戴一身淡绿色的劲装,长发绾成简练的发髻,看似武功不弱,一双眼睛有着超乎春秋的通透。
见楚天听而不答,她扭头看他沉思的脸问:“你说他是不是很奇特?”
人影已不见踪迹,倒是那股特别的香气久久不散,他生来对味道极其敏感,顺着暗香未散尽的方向,他走进了那栋曾经避雨的烧毁宅子。
她奉告楚天:她发明裘叔是个挺奇特的人,跛着一条腿,还要每天天没亮就去山上采药,尽采些奇奇特怪的草药返来。药房里堆满了药,院子里也挂满了各种晾晒的草药,而这些药多数都是没人买的,他却很经心肠遴选采摘,装在瓶瓶罐罐里。
“哥,我看你神采还是不太好,要不我们再多住几天,等你的伤完整好了,我们再走吧。”见楚天不语,她扯着他的衣袖,摇呀摇呀,抬头眨着水汪汪的眼睛,“哥,就再住几天吧。”
被子很重,她笨拙地将它举高,累得满头大汗,但眼角眉梢却透着高兴。他走上前,接过她手中的被子,轻松搭在雕栏上,展平,低头时,他瞥见她眉梢的高兴化作了欣喜的笑容,“哥,你如何出来了?!你的伤完整好了?!”
呼吸着他身上独占的气味,她才气不再颤抖,不再惊骇。
落尘笑着点头。“是我爹爹给我取的。”
“我刚才闻声你做恶梦了……”
“没事,你快走吧,再迟,这瓶子里的血怕是会干枯了。”
闻言,她的笑容解冻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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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闻声女孩儿的脚步声渐近,她仿佛要分开,他正想回身遁藏,却闻声裘叔又叫住她:“这两个孩子,就是宇文孤羽和陆琳冉的遗孤吧?”
“哥,你真好!”落尘顿时髦奋不已,搂着他的肩膀,踮着脚尖在他脸上用力亲了一下,因为角度没有调剂好,刚好亲到了他的嘴角,温温软软,有一种奇特的触觉。
“对了,小丫头,你叫甚么名字?”裘叔问道。
……
“嗯,那我先归去了。”
然后,他闻声女孩儿纤细美好的声音答:“裘叔你放心,我本日以内必然会带归去给哥哥。”
“裘叔,你没事吧?”
固然哥哥不止一次交代过她民气险恶,不要随便将姓名奉告陌生人,可落尘将裘叔视为仇人,仇人便不是陌生人:“我叫宇文落尘。”
“嗯,他身上有伤,我要在他身边照顾他。”
“我这几日细心研讨过那孩子的血,发明他的血液异于凡人,至热亦至寒,百毒不侵,只要服过火莲才会如许……”裘叔说到此处,叹了口气,又道:“想不到,当年宇文孤羽竟真的在苗疆找到了火莲,救活了陆琳冉,两小我还剩下如许一双后代。只可惜,他们隐居避世多年,终究还是难逃此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