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左手中指上,本来就戴着一枚戒指,铂金的指环扭成藤蔓的形状,几片细碎的叶子托着一粒小小的粉钻。戴得久了,我已经风俗,几近已经健忘了本技艺上还戴着如许的一枚戒指。
求婚的戒指恰是戴左手中指的,我从钟期昀手里抽出本身的手,低声嗫嚅,“我把这一个……取下来。”
他仿佛有一点不测,也有一点欣喜,“遥遥,你说的是真的,你情愿承诺?”
我同他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只要一个多月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的时候,我靠着他的肩膀的时候,我的内心都毫无波澜。我明白地晓得本身不爱他,我信赖他也并不爱我。但此时现在,两个不相爱的人,却需求和对方背靠背,共同御敌。
“当然。”他揽着我肩膀的手略微紧了紧,带着一点戏谑的笑,“不然,莫非你觉得我娶你是因为有睡妊妇的变态癖好么?”
我深吸一口气,我还活着。我俄然感觉,凌家的这潭浑水,毫不亚于电视剧里的宫斗。
我下了床,走到洗手间,挤了一点洗手液抹在手上,然后拧开水龙头,沾一点水,揉搓出丰富的泡沫,借助泡沫的光滑,终究把戒指给取了下来。
我已经无路可退。
她是凌家用了四五年的人,或许就像姜大夫投奔了钟期昀一样,她也有她的主子。
钟期昀大抵从我的神情已经了然这枚戒指的出处,他沉默地保持着拿着盒子的姿式。我把本技艺上的那一枚戒指转了转,可无法尺寸过分于贴合,我尝试了好几次,手指都红了,也就没有体例褪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