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之二:种马,猪脚就是为了女人穿越畴昔的,后土、女娲那是根基的,瑶池、七仙女、西王母、常曦姐妹、等等就不一一列举了,偶然候还要加上白娘子、铁扇公主、三宵、龙吉等这些长辈。
在这三类以外,天然另有分歧的小说,比如洪荒神经,到现在我弄不清它到底要分哪一类,硬要分的话,只能分为搞笑类。
最后一类小说,从我的态度上面,是不喜好的,它就是现在洪荒中的鸿蒙流,大多讲的是猪脚穿到鸿蒙,然后获得了多少的好处,最后在洪荒天下当中找妹子、欺负名流、装13的情节,这类小说比前三者更少,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写了。
都说神仙六根清净,你说一个几万年的神仙了,对于肉欲如何还会这么在乎。
第二类小说,以巫族大尊为例,它会将浑沌中的情节加多,而洪荒不会占小说的全数,最后在作者的手中,猪脚会到分歧的空间当中,离开洪荒的设定,这也是一种大胆的创新。
正如章节名所说,这是一个实验章节,因为这本小说是50-100w字内里的压箱,我猜是没有vip章节,以是明天就码了这章(注释我不会码在vip内里的),但愿能够将这个位子提上去。.
即使,小说是站在凡人的态度上写的,有些偏疼人族也说的畴昔,但是你多想一想,你为人的时候顶天了一百年。你穿越以后,不管是神、是魔、是妖、是巫,随便闭个关的时候都差未几100年。
不过对于这一点来讲,我也不如何抵抗,因为上面的比起来,灵宝一项的确是好很多的。
我是从高二的时候开端打仗洪荒小说的,第一本记得仿佛是鸿蒙道,从当时起我就开端存眷这一类的小说,最后在大一的时候,差未几就将此类的小说看完了。
还是那三个字:“凭甚么!”
不是我夸大,现在洪荒的小说还真没几本我没看过的(二十万以下字数的不算),以是到大一的时候我就闹书荒了。
时候能够让人健忘很多,曾经的老友,挚爱过的恋人,过世好久的亲人。猪脚穿越成了动辄上万年的大神通者,对于人族的影象还那样的深切吗?
我类个去!先不提浑沌当中的珍宝是否只要:盘古斧、造化玉蝶、三十六品浑沌青莲,你写的是洪荒,那就不要整曰拿一个浑沌珍宝到此乱晃行不可?
这三人的确就是配角用来刷经历的,并且还嘉奖丰富。
小说都是我们这些凡人写的,但是能不能不要这么陋劣?
先不说猪脚凭甚么收这么多后功,单单说神仙一项,修道!修道!说的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修的是道!
狗血之三:灵宝,六合之间的灵宝都是有限的,但是有些猪脚随便拿块土都是天赋息壤。
而第三类洪荒小说,能够说是老派流了,它就和我上面说了普通环境一样,他会严格的遵循洪荒的流程,不会有太大的点窜。这一类的小说在现在来讲,数量还是比较多的,因为它的难度比第二类和第一类要简朴很多。
这一类的小说有典范,也有平常之辈,这取决于作者的文笔,有些小说看一遍以后就健忘了(比如我的。。。),但是有些小说却能够让人久久回味。
能够说此后的洪荒小说,差未几都是向着创新的方向生长,不过因为大家的爱好分歧,也有别的的范例。
老读者都晓得是那三小我:元始、准提、燃灯。
当然,有人酷爱本身的人族身份也不是错,写在本身的小说当中,别人也管不着。
狗血之一:圣师,配角穿越到了洪荒,不管是不是人族,都将人族当作本身的命一样,‘圣师’这二个字都听的耳朵出茧子了,为了人族猪脚动不动就是和天下报酬敌,两天反面贤人打就不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