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锦想了想,还是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张灵符,将其叠成纸鹤,以洪大力的气味为引,放飞出去,把他返来的动静,奉告阿谁小瘦子一声。
本来他只是想通过参悟道经,进步突破紫府境极致的概率,但是如何都没想到不但直接成绩十转金丹,乃至连肉身都达到仙体的程度,更是获得连神仙都为之猖獗的摩罗真血。
他也没有挑选甚么枪技,因为实在是没需求,长枪对他而言仅仅是一杆兵器罢了,他也做不到如同剑修那样舍剑以外再无他无,非要贯穿枪意等等。
“可惜,还是太轻了!”
至于斧头,大锤等等也被他去除,因为他感受本身一个美女人,如何能跟莽夫一样,拿个斧头,大锤啥的,太影响形象了。
在洪荒中,很多权势都炼制各种百般的丹药,能够毫无副感化的让瑶池之下的修士从一个境地初期,直接达到美满,省略法力堆集的时候。而他所需求做的只是将这力量掌控,是以对于力量的掌控之法,当真不要太多。
真正让洪锦猎奇的是出世孙悟空的那块仙石,绝对来源非常,不然成精以后也不会出世出那样的妖孽。
“算了,我还是渐渐稳固力量吧,冲破啥的随缘就好!”
固然他很清楚,那神魔不是啥好人,称其为万魔之祖也不为过,但是那姿式当真很霸气,特别是那睨视天下的目光,让他深深佩服。
龙族水晶宫藏宝无数,繁华闻名洪荒,也没见谁从龙宫内获得宝贝。
不成否定,他遭到了那神魔虚影的影响,但是想到宿世封神记中的记录,洪锦还是很明智挑选了一门疆场厮杀所用的兵刃。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爪、镋棍槊棒、拐子流星,十八般兵器,选哪一个比较好呢?”
放飞纸鹤以后,洪锦在思虑通过甚么样的体例磨炼本身的力量,封闭真元磨炼肉身,还是说不竭发挥神通,掌控真元,又或者修炼战技等等?
想做就做,既然肯定好了,洪锦也不踌躇,直接从储物袋中拿出一些矿石,炼制出一杆粗糙的长枪,一板一眼的练习起来。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乃至在那未知的角落,是不是真有一块仙石,在一些光阴后,会蹦出一个猴子来!”
纸鹤传音术,能够说是一种很常见,也是很合用的小神通,以气味为引,按照利用者的修为肯定传音的间隔,现在洪锦发挥出来,只要洪大力在周遭百里以内,就能精确的将信息通报畴昔。
乃至,现在他感受本身金丹中的灵光已经美满,随时都能够金丹化婴,成绩元神境地,如此环境差点将他吓坏。
是以选来选去,他还是挑选了长枪,毕竟先前参悟道经时见到的魔神虚影过分霸气,让他不成制止的遭到一些影响。
乃至他已经筹算选一把兵器练练,不然今后真要堕入战阵当中,总不能赤手空拳跟人厮杀吧。
固然这一次悟道耗损的时候比较长,但是收成也是难以设想。
“也不晓得,现在的东海龙宫,是不是真的有那根棍子?”
想来想去,洪锦还是决定通过武技磨炼暴增的力量。毕竟他所走的路是仙武之道,特别是经历过战阵以后,更能清楚一个好身板的首要性。
是以不要说是随便利用一些灵铁炼制出的长枪,就算是把金箍棒拿过来,估计也闲轻,金箍棒也仅仅一万三千五百斤,落在洪锦手中,不比草芥重多少。
想想宿世西纪行中对孙悟空的描述,洪锦就不得不平气,在菩提老祖坐下十年,七年打杂,三年学艺,直接成绩真仙,跳出循环,得享长生。这类资质,的确是难以设想,难怪被称为天生崇高,甩他十条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