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就去当起了背尸人。
吴伯穿戴背心短裤,暴露着的皮肤上长满了褐斑,一层一层的。从他的手来看,实在他的皮肤很白,但是褐斑让他看起来就是小麦色的肌肤。
吴伯冷哼了一声,仿佛底子就不在乎。
他看了我一眼又说道:“我从十五岁就去终馆背尸、烧尸,几十年了甚么样的尸身没见过,甚么样的事情没经历过。像我们如许的人,花的就是死人的钱。”
之所以是背尸,是因为传说老太爷会跳,以是终馆把门槛加高了制止他跳出去害人。如果有尸身来的话,就只能由他背出来。
老板娘说完乜眼看到了中间的老头子,用下巴指着他那边说道:“你如果猎奇能够问他,吴伯是这里的老住户了,没有他不晓得的事情。”
“一份糖醋肉一份宫保鸡丁盖浇饭打包。”我站在店中心看着贴在墙上的菜单点完以后,转头往店里看了看,除了身后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长着褐斑的老头子正在吃菜喝酒以外,店里没有其他的客人了。
老板娘猎奇了问道:“吴伯你本年也不小了吧,那种处所你还能呆着吗?就不怕被带走?”
胖胖的老板娘正在无聊的用近似逗猫棒的东西摈除着苍蝇,见我出去就抛弃了手上的东西暴露了大大的笑容问道:“美女要点甚么?”
雷非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子,接着蓦地踩了一脚油门把我送到胡同的入口处说道:“抱愧不能送你出来。”
第三天就在终馆里死了个小工,脖子上有较着的青色於痕,肚子被全部撕扯开了,现场堪比大型野兽的打猎场。
他不会找来由也不会解释,该说的时候说,不该说的时候不说。明显他不说的环境要多一些。
“嘛,我是外埠人也不太清楚啦!”老板娘摆手说道:“只晓得每年的明天这里的人都不会出来啦!传闻是因为老早之前住在这里的大户人家……哎呀,我也说不明白,归正明天开业的都是我们几个外埠人。”
我明白老板娘的意义,她是惊骇吴伯不得善终。
我点了点头。
“惊骇?有甚么好惊骇的?”吴伯一口气喝光了那一小盅白酒,又猛得吃了一口菜。
当时人为已经飙到了三倍,可还是没人情愿去。最后年青气盛不信邪的吴伯站了出来,提出如果人为给到五倍的话,他就情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