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不测的话,阿谁家伙应当是当场毙命。
巧了,七风就是如许一个家伙。在门生期间的他就敢正面抵挡校园暴力,对别人他狠,对本身他更狠。
如果能用元素印的话,七风底子不消理他,就凭这类程度的进犯,底子没法让他破防,更别说形成伤害了。
普通人在瞥见其别人后,会最早存眷那些特别的部分,越是和正凡人相差甚远,他们就越是存眷。像女人比较偏疼口红或许就是出自这个启事,红艳标致的嘴唇轻易吸引到目光。同理,七风在脸上留了一道斜跨整张脸的伤疤,如许别人在看到他的第一刹时,会先存眷到伤疤,而非这张有些熟谙的脸。
老板从七风手中接过房钱,低声说道。他不是个热情肠的人,但七风给的钱很多,以是他就私行小小的帮他一下。
“下一个,谁来。”七风取下他的兜帽,将手上的血抹在脸上,猩红的血液共同狰狞的伤疤,让他看上去非常不好惹。
最后他理了理本身的西装,推开了集会室的大门。
“哼,有几下啊你小子,拿去。”
“老板,退房。”
血液顺动手臂,染红了狼牙棒,他拎着棒子往前走了走,歪歪头看向那几个地痞,“不说话当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