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如果我是个男的,你还会踌躇吗?”甲由一向都很淡定,嘴角的弧度,自始至终,未变一分一毫。
“我喜好你,与你的性别无关。”
本来,这就是她的胡蝶么?
当时感觉甲由的名字很风趣,因而便想逗一下他,说本身叫乌托邦的蚂蚁。
“蚂蚁,你说,为甚么我们必然要喜好男的呢?莫非是为了传宗接代吗?”
在碰到甲由之前,我叫右撇子,没有甚么特别地意义,只是因为本身惯用左手,老是被人嘲笑是个左撇子,不平气,便叫别人右撇子,也给本身取了个这模样别扭地笔名。
但是不晓得为甚么,我竟然不管如何都说不出口。
甲由脸上的胡蝶开端挣扎起来,不是想飞走,而是不安,担忧甲由会为了曾经的胡蝶而回绝她。
我看不到甲由的神情,看不到他的眼神,只听到一阵沉默以后,甲由的“那我们在一起吧。”
我听到甲由叹了一口气,下认识地抬开端看向她。现在的甲由没有再看着我,但是眼神很浮泛,仿佛在看好久之前的事情普通,一双棕色地眸子中尽是哀伤。
对于她的阿谁题目,我的内心早就有了答案,并且,这答案一向在大声地喊着,让我想忽视也忽视不了。
甲由的视野一向没有挪开过,我有些不安闲。
我就是她脸上的那只胡蝶。一只蚂蚁变成的胡蝶。它不是真正地胡蝶,我也不是,却都想留在她的身边。
我干脆闭上眼睛,然后对她说,“甲由,我还是很喜好你。”
我一怔,答案几欲脱口而出,甲由却抢在我的前面开了口,“蚂蚁,胡蝶曾经跟我说过,这类事情,和传宗接代没有干系,而是从古至今的一种规律,就像是磁石和电极一样,同性相斥同性相吸的道理,以是同性只能和同性在一起。”
我有些不成思议。方才本身几欲脱口而出的答案正巧也是如许。只是,我们是人,不是没有豪情的事物,以是,我们想爱谁就爱谁。
我看过很多眼睛,特别是棕色的眼睛看的最多。但是甲由的眼睛很特别,她的棕色,是很纯洁的棕色,不掺杂任何杂质。因为澄彻,以是她眼中的情感,能够让人一览无余。
甲由笑了。发自内心的笑。我看到她脸上的胡蝶栩栩如生,在她的脸上欢畅地扇动着翅膀。
甲由很美,美得不像话,美得,像幅画。她爱的那只胡蝶也必然很美吧,起码,必定比她右脸的那只胡蝶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