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话逻辑性还真强,听得男人头几近要爆炸,他看着说得一本端庄的女孩,苦笑着说:“你这甚么逻辑呀你?你脑袋瓜到底是如何长的呀?”
这么快就叫上了!路风禁不住好笑,说:“你叫风叔叔也行!”
林妙可听了路风的话,得胜似地向着他笑了一笑,然后就挽着路风的胳膊持续向前走。昏黄的霓虹灯下,一阵清冷的夜风吹来,让人顿时感到一阵非常的舒畅。扭头看了看挽着本身胳膊、一脸幸运一脸满足的林妙可,路风的内心俄然涌起了一种奇妙的感受来,如果本身永久地被如许一个精灵般的女孩挽着胳膊,一向如许地走下去,终究能够走到多长时候,又会走到那里呢?
女孩拉着男人的手,一边走一边问:“哎,我都和你说那么多话了,你如何不说呀?”他抬头看着男人含笑的眼睛,不等男人回到,又说,“我把我的名字奉告你,你也把名字奉告我好不好?要不然,我们说话也不方便是不是?”
五六年来,路风一向过着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当然少不了要和人比武,要和人斗争,但是也已经很长时候没有让人用拳头打过了,至于被人用拳头打中胸口,更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了,现在竟然被林妙可接连用粉拳打中了两次,想想都感觉好笑。
男人笑笑,说:“你的名字很好听!”
女孩听男人如许说,显得非常欢畅,笑笑说:“你还没奉告我你的名字呢!”
“你这名字也很好听嘛!”林妙可看着路风的眼睛,笑得有些千娇百媚,说,“我今后就叫你风哥哥吧!”
见男人点点头,就浅笑着说:“我的名字叫林妙可!你的呢?”
鬼精灵一样的林妙一听,顿时眉开眼笑,说:“快说呀!”
在如许安好的大街上,在这风凉而和顺的夜风里,被一个斑斓的女孩子,抱着本身的胳膊,就如许地走着,不管走到那里,不管能走多远,就如许一向走下去,不也是很好吗?
林妙可见了,禁不住猎奇地问道:“风哥哥,你笑甚么呀?”
男人摇点头,说:“我的名字一点儿都不好听,你就不消晓得了!”
女孩笑笑说:“行了行了,你也别问我的脑袋瓜是如何长的了,你如果不乐意我包yang你,那你就包yang我吧!归正谁包yang都不首要,首要的是你只要陪我喝酒就行!”
路风听林妙可要喊他风哥哥,想到平空里俄然多出来一个林mm,不觉哑然发笑了。
女孩晓得男人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已经风俗了男人的沉默,就自顾自说下去,“晓得了我的名字却不奉告我你的名字,你如许做也太不公允了?说白了你就是在欺负我嘛!你说你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小女孩不感觉不美意义吗?脸红不红啊?”
路风听林妙可说到今后,内心禁不住笑了,悄悄说道,傻丫头,我和你那里还会有今后,等我陪你喝过了这一次酒,我们或许永久再也不会见面了!但是令他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是,他和林妙可的今后却很多,几近多到了比天下上任何女人都多的境地。不过这是后话,临时不提了。
说到这里,女孩死死盯着男人的眼睛,轻笑着说:“哎,你知不晓得,一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女孩是最让人看不起的事情?一个大男人欺负女孩子是气度狭小、本质低下、操行卑劣、品德废弛的的表示,如许做是为世人不齿的,是天怒人怨、鬼神共愤的!我外祖母曾经说过,如许的人是要遭报应的,是要遭天谴的,是要被天打雷劈、是要下十八层天国的,是要像耶稣一样被钉在高加索山脉身上的肉一点儿一点儿被苍鹰啄掉的,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