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祝听毕顿时两眼放光,道:“没想到元弟这么会过日子,那我也跟着你租个处所住好了……你若不喜好,我们一人租一间。”
沈祝拍着李元的肩头由衷道:“元弟真是我的朱紫啊,一下子就帮我处理了两件要紧的事。”
沈祝却道:“没有干系,我复习时也很喜好一小我呆着,届时我们各自呆着便好。我也喜好到处去,你想去那里时我们又恰好能够作伴去。”
李元晓得他现在内心想的是甚么,笑着说:“沈兄不必担忧,我不会睡路边或者桥底的。”
但李元仿佛对统统的风景都提不起兴趣般,只顾一向往前走。
李元果断点头道:“不可,我还是风俗一小我住。对不起。”
同是刚到都城的人,人生地不熟的,不住旅店住那里?
李元点头道:“嗯,最好离住处也不要非常远。”
“说来看看?”
这晚,沈祝请李元到四周的小酒馆吃晚餐。
李元淡定答道:“当书手1,我听我那位亲戚说都城里有好几家书肆都常常招书手的,只要我们的字体过关,且誊写的速率快,他们应当肯招。”又说:“如果每日能抄两百张以上,日赚三十文钱不是题目。”
但是他委实不想和别人特别是一个今后能够会跟本身一起同事的人同住,那太轻易透露他的身份和行动了。是以他转刹时又规复了明智,答道:“我不筹算住旅店。”
现在,这老宅内里除了两张很旧的木床以外就甚么都没有了。不过天井里莳植的花花草草还在,且因为屋主每隔三个月便会派人来修剪枝叶,是以看上去倒也没有荒败的感受。
“行,听你的。”
从明天的打仗看,沈祝此人聪明、开畅,对人有义气,李元感觉能交一个如许的朋友也不错。归正,他今后说不定也需求他的帮忙的,以是他本身也暗自光荣熟谙了他。
两人先在玉轮街找了一圈,没找到合适的,便又去了凤凰街。
他该不会是想像街上的乞丐一样早晨睡在路边或者桥底吧?这么一想,沈祝就已经莫名地心疼。
“现在我们把住的处所安设好了,接下来便是谋事做了。得找份不会太花时候的,不然我们没时候看书复习。”沈祝边吃边说。
把屋子租下来以后两人又上街去添置被褥、盆桶等东西,直忙到天全黑了才安设安妥。
“既然这么有缘,那我们就住在一起好了。”沈祝热情发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