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日子过分舒坦的原因,沈莺歌来了这么久,最大的感触就是,雍景城的百姓真的太喜好吃瓜了。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住在这里的大多数学子对那些豪门后辈多少是有些看不起的。
一旁的孔川见她这副神采,不由得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最后一人并不是赶考的学子,而是失落学子的远房亲戚,他约莫在半月前收到对方从家中寄来的信,说近几日会赴雍景城赶考,但愿能在他这里借住一段日子。
那张被金银酒肉吹鼓的胖脸上挤起一个极尽奉承的笑:“女人,不知你家住那边?小生对你一见倾慕,不知可有幸登门拜访?”
沈莺歌转头在他脑袋上敲了个爆栗:“都奉告你小子别这么叫我了,现在我们都由刘百户同一调遣,你这话传出去,是不是想让我落人话柄。”
或许,大抵,能够,是不是叫应大哥更好些呢?
跟在身后的曹安福出声,打断了沈莺歌的思路。
中间的孔川听闻这话,又看到沈莺歌一副被噎住的神采,一下子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他们都来自分歧的处所,案发时候也各不不异。
穷墨客自称是来裕丰堆栈找人,成果连门都还没出来,就碰到了带着一众仆人和书童筹办出门的王公子。
眼看那穷墨客被揍得将近直不起腰,还要爬起来往上冲,沈莺歌终究按捺不住,筹办上前制止。
裕丰堆栈的环境比其他普通堆栈好些,代价天然也要高些。
据围观百姓说,那名挡在裕丰堆栈门口的公子姓王,来自江南,家里是本地驰名的布匹大户,另一名则是无钱无势的贫苦墨客。
以是,住在这里的客人大多是有些家底的富商公子,或是各州县官员的儿子。
如果他的身材没有因为绷不住而轻微颤抖的话,可托度会更高。
红衣女子居高临下地瞥了他一眼,连嘴角平直的弧度都未有分毫窜改:“如何,有事?”
但是有人比她更快。
数丈外,一身着暗红劲装的女子骑着高头大马遥遥而来。
遵循刘腾海的安排,沈莺歌带人去扣问了三起失落案的报案人。
一人是在半路过夜后的第二日发明火伴失落,另一人则是和同亲约幸亏雍景城会晤,对方比他解缆得早,但他赶到雍景城后却如何也找不到同亲的踪迹。
不过一眨眼的时候,她便已行至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