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舞也想帮手,余乐却没让。
装上匕首,那就是一个锋利的刺刀。而遭到进犯时,用竹身一拦,也能把任何狼的进犯给挡开。即便是用它打狼,一棍子抽下去,也能把狼抽个头昏脑胀。
李志笑道:“可现在不管如何,不管是争领地,还是想打猎我们,这仇算是结下了,我们作为万物灵长,也不能被这群牲口给欺负不是,它们要来,我们也只能被迫接招了。”
这……还真是挺风趣的一个工程师。
李志一竖拇指:“里手啊!那今后归去,必然得找你玩玩枪械了。”
想起狼群的事,又问李志道:“李哥,你感觉,这狼群是甚么原因,要一向胶葛你们呢?”
余乐呵呵一笑:“本来李哥也会玩枪呢?”
李志道:“门路这个没干系,我有,你只要带我玩,就行了。枪这一门,学问可深着呢,我也就方才摸到个门儿,很感兴趣。”
为了保持充足精力,余乐也不推让。
这不时候还早,狼不太能够这么早呈现,以是李志也让余乐去他的板屋睡一个觉,由他和沈娟先在内里看着。
李志道:“是树敌吧,我说过了的,我们杀了它们的两条幼狼,狼这东西很聪明,也很记仇。不过第一回必定是没仇的,我们刚走出荒滩,来到丛林落居时,那一次,它们应当是想打猎我们,成果没占到便宜,反被我们弄死了两只,这仇因而才结下了。”
这里的这节竹洞,不大不小正合适,恰好能够卡进匕首的把柄。
两人各自弄好趁手的兵器,天快黑的时候,又让女人们在板屋的四周,起了几个火堆。
李志扶了扶眼镜,道:“这个我感觉,得分两端说吧,如果那些祖辈糊口在人类活动范围四周的狼,它们见地过人的短长――人会用兵器,有刀啊枪甚么的,当然比它们短长,相遇的话必定也是它们吃大亏,如果那种狼,有了一种祖辈遗传下来的惊骇人的基因,那是天然见了人就绕道走的。但是这里的狼,你感觉我们这里四周有人类活动吗?归正我感觉没有,我如何感受这里就像一块新大陆似的……这里的狼,向来就没见过人,以是天然也就说不上怕了。它们在不肯定我们人类是猎物还是猎手之前,它们必定会尝试打仗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