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爷取下猎枪握在手里,冲我们扬了扬下巴:“走吧,跟我下山,你们运气好,明天碰上了我,要不然你们别想走出这迷魂林!”
我心不足悸地转头看了一眼山溪,溪水清冽,两边的青山绿林倒映在水里,一片喧闹。
也幸亏了这面铜锣,要不然我已经在阎王殿前报到了。
我把目光投向狐爷腰间的那面铜锣:“狐爷,方才你就是用这面铜锣赶走河童的?”
狐爷直接用手指抠出一块蜂蜜,放在嘴里咀嚼了两下。
吃饱喝足我们持续上路,在狐爷的引领下,终究在傍晚时分走出老林子,赶到山脚上面的村庄。
不一会儿,兔子大要收回滋滋声响,野蜂蜜渐渐融入兔肉内里,披收回一股独特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我和文殊骨碌碌地盯着那只兔子,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野兔被烤得外焦里嫩,还异化着野蜂蜜的苦涩味道,那口感的确是绝了。我从未咀嚼过如此甘旨的烧烤,馋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老猎人就是老猎人,田野保存经历比我们强太多了,我不由得感到由衷的佩服。
我问狐爷想要干吗,狐爷也未几说,去灌木丛割了一把野草。野草燃烧后,冒起大量浓烟,狐爷让我们离远点,然后一小我举着野草爬上大树,用浓烟去熏那马蜂窝。
狐爷顺着树干滑下来,用猎刀劈开蜂巢,内里流淌出淡黄色的蜂蜜,亮晶晶的,披发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狐爷奉告我们,在老山内里,能够操纵山溪来指引门路。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毕竟会流出山峦,流到山下的河道当中。以是在辩白不出方向的时候,最好操纵山溪作为参照物,只要跟着山溪一起走下去,必然能够找到前程。
狐爷往前走了两步,转头叮咛道:“跟紧点,别跟丢了!”
狐爷让我和文殊去拾点枯枝当柴火,生起一个火堆,然后他从背筐里拎出一只死野兔,谙练地拔毛去内脏,清理洁净以后,顺手将那野蜂蜜均匀地涂抹在兔子身上,这才把兔子放在火上翻烤。
不过我发明,不管我们如何走,我们都能模糊闻声潺潺活动的溪水声。
正喝着水,就瞥见一只个头挺大的野蜂停在水壶上面,嗡嗡颤抖着翅膀,屁股上的毒针寒光闪亮,如果被这根毒针蛰上一下,估计全部手掌都会肿起来。我吓了一大跳,从速放手丢掉水壶,那只野蜂回旋着往头顶上方飞走了。
我和文殊应了一声,带着黑子和六儿紧跟在狐爷屁股前面,身影很快就消逝在林子内里。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凡是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天然是用来对于野兽的,另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于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悄悄一敲,统统凶煞东西都会主动退去!”
狐爷眯着眼睛,很享用的模样,咂着嘴巴说:“嘿嘿,你有所不知,这但是好东西,大补呢!”
看着远方的朝霞,我曾有长久的走神,如果能和敬爱的人在此相守终老,不去理睬江湖的纷争,那该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我恋恋不舍地吐掉最后一块骨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竖起大拇指连连夸奖。
我的目光顺势上移,不看不晓得,一看吓一跳,本来在我所背靠的大树上方,竟然倒挂着一个巨大的马蜂窝,如同一团黑乎乎的瘤子,大要充满孔洞,密密麻麻的,有很多野蜂环抱在四周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