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吓得哇哇乱叫。
夜。
如何办?前后都是仇敌,摆布两侧也被堵牢了。
好古怪,的确不是人类的力量。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浑身高低其他零件都很普通,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甚么分歧,但只要用力绷紧肌肉,左臂就会变得坚固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魏可建议冲锋了,两支突击步枪平举。
让更多的仇敌,为他陪葬!
这类时候,来不得半点踌躇,魏可的设法很直接,他要承担起分队长的任务,而最好的挑选莫过于,由他本身去把左边仇敌吸引开,给他的好兄弟们,留下最后一线撤退的但愿。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他们冲向了左边。
他魏可又不是瞎子!
当然,岛上的武装力量很少,约为一个班,但谁想,他们方才深切内部地区,就被包了饺子。
死!
“放你娘的狗屁!”
那一侧的仇敌,估计没推测有人俄然冲上来,乱作一团。
魏可一脚把老团踹翻,神采狰狞。
“跟着我!绝对不要停!杀敌!”
但,这时候他可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老团的眼睛都是血红的,冒死叫唤。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氛围。
“我返来了!”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逝无踪。
魏可一把拽过杨久林手里的枪,一手一支突击步枪,对着老团大吼。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清楚是窝囊!
本来,死真的并不成怕,人的灵魂忽悠悠的,感受另有那么一点爽,或许就和吸毒品差未几。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本身左手。
魏可不由自主握紧拳,举到面前。
冒死往前冲!往人堆里冲!一向到两支枪里的弹夹全数打空,当他想用枪去砸面前一个仇敌的脑袋的时候,俄然感觉,四周的统统,变得仿佛慢行动普通,极不实在。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对劲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气倒是刚烈,颇合本王情意,却毕竟乃精神凡胎,且去吧!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魏可可又是谁?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东南战区水兵陆战队红箭07分队,参与任务的总计六名队员,尽数都在包抄圈里了,就是说,如果不呈现古迹,他们这些最精锐的陆战队精英,就会全数捐躯在这个岛子上。
当照明弹在头顶上炸开,四周八方的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他就晓得坏了。
魏可卒,阎王召见。
然后,他俄然转向,往火线冲。
听到魏可的话,老团懂了他的意义,疯了一样冲上来抢魏可手里的枪。
阎王问:凡人,可有顾虑之事?
他曾是最精锐的水兵陆战队精英,用时下风行的话来讲,就是兵王,见地天然非常人可比,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未见过,有人能用一只肉拳,打出如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