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三个甲士被杀的动静传出去,会产生甚么?
“投降……我们投降!”
剩下的仇敌怕了,他们要投降!
“你用的是戈壁之鹰!上帝!我亲目睹证了一场战役,有人用一支戈壁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役!这是古迹!东方孩子,你必然是某个国度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胜利了!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军队,屡立军功,厥后南北越同一,这几支军队的番号都被保存了下来,此中就包含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晓得一些。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戈壁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侵占性兵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役,估计也只要魏可如许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看到这个气象,魏可微微有些吃惊。
不利催的!金头虎王的能量也太大了吧!
只不过,魏可一样也晓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完整倒向了他这一方。
持续的两枪,近间隔射击。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判定举起了戈壁之鹰。
刚才的一番战役,其狠恶程度,已经不亚于那一次他捐躯在海岛之上,固然仇敌的人数分歧,但是,魏可所接受的心机压力,乃至更大,因为,这一次的他,是不能死的。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管投降!”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上帝!你是如何做到的?”
陆军第89军357师2团,少尉排长,黎司阳。
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趁便抹一把额头的盗汗。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甲士,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甲士的社会职位很高,死掉三个甲士,此中另有个军官,局势已经变得更严峻了。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此人绝对是个凶悍之徒,只是他的运气很不好,被一枪打爆了头。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戎服给扒了下来,因为此人的身材比较高,并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戎服根基没沾上血,魏可感觉,这身戎服或许对他有效。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那些Y南甲士的兵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枪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类环境,谁晓得接下来会产生甚么。
他单腿跪地,细心侧耳聆听四周的动静。
话说,357师的兵士,为甚么会和金头虎王的部下,搅合在一起?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该当快点逃命!”
魏可察看了一下,并没有靠近吉普车,而是变更方向,绕向了停在公路边那辆车的火线。
幸亏,他的运气充足好,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