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也不会就如许束手待毙,我晓得马平地是真的动了杀心,在书房的门外,我都能闻到那股刺鼻的血腥味。那是马平地的奇特标记,只要那种血腥味一出来,申明他就已经下定了决计要杀了我。
很可悲的是,我也是这类人。
本来在那安好的山村,有爷爷相伴,那是家,固然冷僻贫困,却有着家的暖和。
我又一次一口喝净,筷子动都没动。
回到山村去吗?也不可,那处所太较着了,马平地很快就会找到我,何况上回乌鸦也去过山村,乌鸦背后另有个很可骇的人物,也还策画着对我倒霉,我如果归去,只会把灾害带给乡亲们。
说实话,我很恋慕他们,起码他们在这个都会里,有亲人有朋友有兄弟有人牵挂。
那人“哎呦哎呦”的叫喊着,倒是明天在工地上瞥见的阿谁郭老二,不晓得如何的,我一瞥见郭老二,都感觉鼻子一阵发酸。
那三个男人却更镇静了起来,嚷嚷着要去喝酒,这正中了我下怀。
厥后两经存亡,我更是将马平地当作了兄弟一样对待,可现在他却要杀了我,只因为一些能够产生但还未产生的事。
郭老二很见机,比我想像中的聪明很多,或许是这个世道给了他太多的磨练,只看了看我,酒瓶一顿道:“兄弟,我陪你喝!你放心的醉,万事有我,任何事明天再说。”说完就给我把酒倒满。
这个都会里,没有钱,是买不到酒的,情面在这里一分钱不值,不像阿谁山村,能够欠账。更何况,底子就没人熟谙我,又何来的情面可谈。
这让我的心发冷,冷的冰寒彻骨,这让我的心疼,疼的心如刀割。
我现在只是一条无处可去一心买醉的野狗。
我走进了一条街道,一样非常喧哗,非常热烈,却没有汽车来交常常。比野狗仅强一点点的存在感,我不需求。
但是,他们都不在,爷爷和父亲已经阴阳相隔,外公的行迹底子难以捉摸,至于母亲,连她在那里我都不晓得。
有些人,即便即将死去,也会把庄严保持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上一次暴走,要不是外公的及时呈现,单凭我本身确切是没法掌控得住的,差一点就咬了疯老头的喉咙,及时那不是我的本意,也确切吓的我不轻。
郭老二揉着腰爬了起来,中间另有三个男人冲要上来揍我,都被郭老二拦住了,我讪讪的报歉,说是本身一时走神,有点严峻了,几个男人笑了起来,走过来像那些醉汉一样勾肩搭背,夸我好技艺。
我俄然笑了起来,被人骂也是一种存在,起码申明另有人讨厌我,比一条野狗的存在感要强上很多,野狗只会被压死,然后被撵压成肉泥。
我俄然很驰念很驰念阿谁小山村,驰念爷爷,驰念父亲,驰念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外公,驰念我那从未见过面的母亲,乃至驰念那些朴素浑厚的乡亲。
我有点受宠若惊,这些男人,只要郭老二曾和我见过一面,其他的都是第一次见。
我俄然很想喝酒,之前和爷爷在一起糊口的时候,偶尔也会喝,但向来没有像明天如许有着激烈的巴望,我只想喝酒,并且要喝醉,然后,管他呢!明天一睁眼,看得见天上的太阳再说。
前面的话还没说出来,我已经将一杯酒倒进了喉咙。
以是,我只要走,分开这里,远远的分开,一辈子都不再和马平地见面,像条丧家之犬。
可我该去那里呢?
他这么说,不过是往我的脸上贴金,也往他本身的脸上贴金,我还不大懂这些贩子男人之间的门道,也不好插话,只好傻傻的笑。
阿谁曾经安好落拓的山村,我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