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回到末世当地主 > 第二十四章 狂吞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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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模糊记得仿佛搬了十二具尸身下水,莫非是一具尸身出一颗晶石?那最大的那颗就是那具一阶僵尸了?赚大发了,赚大发了,他拿着稻穗哈喇子直流,别说宿世僵尸出晶石是随机概率,不会每只僵尸都有,这品格也比宿世高了个层次。

安仲思他们好几天没吃顿热饭了,吃得狼吞虎咽不亦乐乎。不但是吃肉,连那白菜也是他们主攻的工具。安仲思一边吃一边道:“他奶奶的,自从病毒发作后就没吃过热乎饭了。好吃!特别是这个白菜,吴廖,你是从哪儿弄来的,也太好吃了点。说实话,我们也从山上刨食过野菜,苦就不说了,吃了还不舒畅。”

伴同而来的另有那三十个幸存者。吴廖欢畅的道:“老安,你前次不对啊,号召都没打就走了。”安仲思道:“你还美意义说,一全部上午都不见你人。我好歹也是你的拯救仇人吧。”

安仲思一脚把他踹开,持续苦着脸道:“别的酒我喝不了,但这茅台和五粮液我喝了也白喝,沾上了就放不下,忧?啊。”

他大喜过望,这速率快了好处但是不小,一来对身材的刺激强了,二来一样时候内刺激身材的次数多了,综合起来,温养身材的服从,起码是他宿世十倍以上。他嘿嘿傻笑个不断,捡了虫子后不利事不竭,到现在终究有些好运气了。

人的身材,统统毛细血管加起来有九万千米长,血液运转一周的时候是一分钟。当时吴廖还非常赞叹,这小小的心脏该有多大的动力啊。但现在,人满身经络加起来不会比血管短,竟只要半分钟,并且,他还不晓得这东西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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