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见鬼 > 第144章:走脚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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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了半晌以后,我才看到山下有人上来了!跟着这道倩影渐渐走近,我才发明那是已经换成了苗人服饰的小兰。

但回过神来的我,立马就想明白了。能在这荒山野岭呈现的人,并且是大半夜,想必不是浅显人。

另有一个奥秘的职业,那就是赶尸人。

小兰见我痴痴的看着她,刹时秀红了连,娇嗔的问道:“哥哥,我穿这个都雅吗?”

我靠。

别说,真香!很多人只吃过龙凤汤,也就是蛇和土鸡炖的汤,也是少有的甘旨!可我没想到,这蛇肉烤来吃倒是更香。

并且,多数赶尸人都是单身汉,遭到五弊三缺的谩骂,是一辈子也不会娶妻的。

我之前也向来没有遇见过真正的赶尸人,所体味到的,就是电影内里的那些情节。大抵都是如许的,前面一羽士穿戴宽松的道袍,手拿铜铃,三步一喊、三步一摇。

说实话,此时的小兰,完整美的不像话!那凹凸有致的身材,表现出了性感的一面!而那种斑斓的脸庞上,又写着没有被社会净化的纯真!

大叔白了我一眼,仿佛我拆穿他的模样,但继而鄙陋的笑了起来:“谁还没个爱好啊!”

“咦、等等!”我俄然想到了甚么,扭头看向大叔,问:“大叔,你如何会随身带着女人的裙子?”

“你急个球啊,你那小媳妇下山去沐浴换衣服了!想必快返来了……”大叔瞪了我一眼。

而我在接过这蛇肉的时候,还是被烫的颠了起来,半晌以后,蛇肉已经没那么烫了,我才大口的吃了起来。

很光荣,我再一次活了下来,而救我的人,恰是面前这个其貌不扬、一脸狰狞的奇特大叔。

并且,小兰之前在苗寨的时候,头发是盘起来的,现在倒是披在了身后,那长长的秀发,已经将近到腰间的位置了。

而第三点,就是最硬性的一点,作为赶尸人必必要边幅丑恶。这大叔一脸的刀疤,给人的感受就是可骇狰狞,虽说不丑恶,但也够震慑人。

“少啰嗦了,走吧!”大叔瞪了我一眼,起家道:“黄道吉时,该上路了!”

想要成为赶尸人,必必要满足三个前提!第一是胆小,因为尸身怕阳光,以是只能晚长停止赶尸。并且是和尸身打交道,如果没有过人的胆量,也胜任不了这份奥秘的职业。

“还不算太笨、没错,我就是走脚的人!”

狗子的技艺我晓得,如果他真的想要一刀结束我,那我绝对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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