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麻子兴趣勃勃,紧皱尖嘴猴腮,神采哀痛,用王杰沧桑腔开唱。
当时把我腻歪死了,但是大师都在鼓掌,我也只好跟着鼓掌,实在内心跑过十万匹野马。
当然,吃货也讲层次的,就算穷光蛋,也有盗泉不饮不食嗟来之食的优良品格。
各种夜宵琳琅满目,炒饭,汤圆,米粉,糕点,烤鱼,香气扑鼻,热烈喧哗。
刚赋诗结束,麻哥兴趣未减,决定为大师献上一首王杰的歌,当时我不晓得王杰,更不晓得齐秦,是麻子让我熟谙了王杰,但我对那歌指模象不好。
吃得辣乎辣乎的吹气,边吃边点评:“麻麻的,吃烙锅的精华就在于味精!”
诗曰:抬眼望向金沙城,到处都是吃药人,本日登门来喝酒,感谢朋友赵肛门!
那段时候街上常常产生这类奔驰追逐。
玄色的夜,燃烧着风,你拜别的背影让我很肉痛。
王半仙实在一向跟着我们混的,但那家伙很忙,因为白日他要帮奶奶卖菜,只要早晨才气出来耍。
王半仙捂着脑袋,从扬叉街一向跑到罗马街,长颈鹿的人马也跟着猛追。
逛着逛着,王半仙眼睛一亮,在夜市摊发明了熟人!
他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好人,他没有江湖野心,但他彻头彻尾是个吃货!
王半仙没有找到毛毛雨,因而就在扬叉街瞎逛,当时他抽着一块三一包的圣火烟,揣着五毛钱的火机,口袋里空空如也。
吃货不要紧,关头他没钱,很穷。
不得不说,麻子是个附庸风雅的人。
女孩们对他的俊美也非常赏识奖饰,但是她们不中计。
对于他那惊六合泣鬼神的错别字,我实在佩服得拳头发痒。
还没等他发话,啪!部下兄弟的酒瓶就在王半仙头上爆破了!
叱咤风云我情愿闯,万众神驰!(电吉他起!)
那段时候王半仙每天跟我们混,以是长颈鹿以为他是黄龙的人,之前和黄龙打号召时相互先容过,没想到这狗东西竟然蹬鼻子上脸!
那天他在赵肛门家露台上喝酒,露台上有葡萄架,有各种花盆。
阿谁年代,还存在着真正的爱情。
对于一个吃货来讲,最大的痛苦就是看着别人吃好东西,这类感受比杀他更痛苦。
滋啦!
因为他时不时会接管聘请,到崇拜者家喝酒,像个豪杰般受人欢迎。
王半仙嘴里塞满土豆,底子不睬睬长颈鹿,只是胡吃海塞,眼睛都吃鼓了。
大师也没理睬他,因而持续喝酒,但酒瓶没有放王半仙面前。
大师正吃得热火朝天,嘻嘻哈哈,俄然从帐篷里钻出去一个歪眉毛的家伙,那家伙出去就喊:“长颈鹿,你狗日的吃东西还不喊我?”
既然是黄龙兄弟,他也不好获咎,但心头这股火却上来了,白吃白喝不说,你狗日的还不尊敬老子!
美滋滋喝了一口,神采痛苦,眉毛皱一团,然后操起筷子,谙练拈土豆,猛蘸辣椒面。
那家伙喜好穿红色西装,人长得很帅气,但他并不受女孩们喜好。
王半仙四周疾走,实在就是想找我们帮手,麻子平时居无定所,他喜好去的处所也很庞大。
各种帐篷顺次摆列,红彤彤透着喜庆,摊贩面前的铁锅嗤啦啦炸油,蒸笼渣收回牛肉的浓香,大师吃得热火朝天。
关于王半仙这小我,我感受很庞大。
“去你玛!”
我想大师讨厌他,不但仅因为他贪吃无品,更因为他老爹是毒贩的原因。
因而放了筷子,笑嘻嘻隧道:“王半仙,你吃得这么攒劲,你特么是饿死鬼投胎吗?”
王半仙固然身材健硕,但架不住七八小我围殴,并且这些家伙平时都酷爱打斗打斗,身材本质倍儿棒,以是很快把王半仙干翻了。
毛毛雨家住在上扬叉街巷子,那家伙原名叫甚么我健忘了,只记得他会口技,学马叫学得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