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嘛。
据传说,那边匪帮纵横,是险恶与蛮横的发源地,是极刑犯与逃亡者的天国。人类与各种百般非人类的聪明生命在这里稠浊一起,成为了文明国度眼中的天国。
艰巨地爬上河岸,荆风像头猎狗似的狂颤两下,抖了抖身上的水珠,随后,便筹办找些吃的填填五脏庙。
“甭管是甚么处所,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从阿谁河岸上爬起来后,他已经如没头苍蝇昏头昏脑地在这个非常庞大的荒漠上走了十几天了,却仍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这倒也不是老杜奇不贪婪,但是,这三样东西无一不是要命的玩意,如果留下来被人抓住把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让老杜奇留,丫的也不敢留啊。
黑夜静悄悄地到临了,覆盖在格尔玛荒漠上,让荆风内心突如其来的很压抑。
“妈的,如果不是老子天生就是一副超等快速的复原体质,恐怕流血也要流死我了。”
本来就是孤苦伶仃长大的荆风独立重生才气很强,固然转行干了五年专门杀人的刽子手,但是他本身脱手丰衣足食的本领还是没忘。
“这该死的处所,如何连个鬼影都没有?”
一小我影孤傲地行走在大风萧萧的格尔玛荒漠上,远了望去,像是一株会挪动的老树。
伸了个懒腰,荆风摸了摸身上被八足蓝睛兽抓伤的伤痕,已经好得差未几了。
小螃蟹敏捷非常地爬起来,再不复刚才的那种耀武扬威的姿势,一溜烟钻进了中间的一块石头不出来了。
荆风呸了一口,恨恨地骂道。
他现在也只能本身跟本身说话了,不然非得憋死不成。
“妈的,这倒底是个甚么鬼处所?”
荆风累了,坐在一块石头,将凤凰蛋从怀里取出来握在手里,很肉麻地跟这只蛋说话。
那是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