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厚交的男生未几,乃至能够说除了司徒轩以外就再没有第二个,在叶倾城看来,她将来天然就如她爷爷所说的那样,嫁给司徒轩为妻,但是在她大学毕业以后,她的心有了一丝摆荡。
知己知彼,谋定而后动,不但仅合适阛阓和疆场,也合适情场,特别是适合用来干掉情敌和泡妞。
第45章:过眼云烟
这是只高傲的公孔雀。
这是个很关头的细节,以周易的脾气,如果叶倾城真的一只破鞋了,就算他把叶倾城搞到手,他也会将叶倾城搁置在那边不动,毕竟周易没有效别人用过的女人这个设法,他本身还是个处,若第一次就被一个失了身子的女人夺去了,那还真他娘的倒霉。
读大学的时候,司徒轩和叶倾城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他们的干系不像某些小别胜新婚的男女朋友,只是每个礼拜司徒轩定时给叶倾城打一个电话,他们固然是一起长大的,但是只牵过手,连嘴也没有亲过,他们是大人眼里合适的一对,但是实际上更像一对兄妹,并没有越轨的行动。
长相帅气,打扮得体,看起来温文尔雅,估计曾经迷倒过很多的女人,只是周易从这个男人的眼里看到了平凡人看不出来的高傲。
在当时来讲,两家干系极好,叶倾城和司徒轩就如青梅竹马,天然是最合适不过。
前人以鲜衣怒马来描述一个得志的帅气男人,那么描述这个男人便能够用鲜衣宝马来描述了,他就是悄悄地站在那边,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这些人内里包含黉舍初中部部的小萝莉们,也包含怀春的大门生少女,包含乃至另有带着黑框眼镜,穿戴黑丝的火辣少妇教员,当然,这些人中也不乏男人,只是绝大部分男生和男人看到他以后内心多少会感到惭愧,因为这个幼年多金的男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气度,是那么的惹人谛视,因为这个男人只是悄悄地站在那边,却吸引无数存眷的目光。
叶倾城才毕业的时候,司徒轩亲身跑到了她地点的北京本国语大学,只是身为企业董事长的他不是去恭喜叶倾城的毕业,而是去聘请叶倾城插手他的公司,作为停业代表,和他一起打拼。
固然周易不是一个自大的人,乃至能够说,他是个有点小自恋的人,但是当他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连他感觉这个男人的确很帅气,起码在表面上是完整配得上叶倾城这个大美女的。
叶倾城听着这个感受不出感情颠簸的声音,问道:“你如果想做说客,那就不必了,黉舍是我爷爷的毕生心血地点,我必定会担当下去,再说,我并不喜好或者说不风俗阛阓的尔虞我诈。”
“时候能够用来赢利,当然也能够用来华侈,不过和你在一起是一种享用,倾城,我就在黉舍的喷泉广场这里,我等你过来。”
知己知彼,才气百战不殆。
司徒轩大学的成绩并不必叶倾城差,但是他只读了两年就休学了,去开了一家公司。他没有靠他父亲司徒浩的帮忙,而是单独筹资,办了一家出产压力容器容器的属于机器制造行业的公司。
晓得些心机学的周易瞧出了一些端倪,在心中嘲笑了一声,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个男人还是第一次来黉舍,可瞧着叶倾城和他并没有一股亲热劲。
叶倾城和司徒轩从小就被人看作是一对金童玉女,而他们从幼儿园就一起读书,一向到。
周易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有钱,他身穿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罗特斯镶钻金边眼镜,手上戴着欧米茄的限量版腕表,熟谙豪侈品的人都晓得,他这副眼镜大抵抵得上一辆奔驰轿车,而他手上这款表,最保守估计代价也在万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