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易抽完三根烟,就看到叶倾城和一个身高在一米八的摆布的男人并肩从西席糊口小区走了出来。
在当时来讲,两家干系极好,叶倾城和司徒轩就如青梅竹马,天然是最合适不过。
刚一下课,周易班上的同窗也顿时听到这个骇人听闻的动静。
不过照现在的景象来看,叶倾城应当还是个女孩,而没有变成女人,因为用他无良老爸周繁华的那套相女人的法例来看,叶倾城走路的时候腿夹的很紧,应当还是个处。
叶倾城厚交的男生未几,乃至能够说除了司徒轩以外就再没有第二个,在叶倾城看来,她将来天然就如她爷爷所说的那样,嫁给司徒轩为妻,但是在她大学毕业以后,她的心有了一丝摆荡。
知己知彼,才气百战不殆。
周易带着笑意判定地走向了叶倾城。
这是周易给司徒轩下的一个概括性子的考语,公孔雀开屏的时候是斑斓的,却有个非常丑恶的,被标致羽毛粉饰住了的屁股。
周易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有钱,他身穿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罗特斯镶钻金边眼镜,手上戴着欧米茄的限量版腕表,熟谙豪侈品的人都晓得,他这副眼镜大抵抵得上一辆奔驰轿车,而他手上这款表,最保守估计代价也在万之上。
叶倾城和司徒轩从小就被人看作是一对金童玉女,而他们从幼儿园就一起读书,一向到。
在完端赖本身的本领赢利的富二代当中,司徒轩在杭州无疑是个标杆般的存在,或者说是个图腾式的人物。
知己知彼,谋定而后动,不但仅合适阛阓和疆场,也合适情场,特别是适合用来干掉情敌和泡妞。
晓得些心机学的周易瞧出了一些端倪,在心中嘲笑了一声,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个男人还是第一次来黉舍,可瞧着叶倾城和他并没有一股亲热劲。
大学的时候,叶倾城考进了北京外语大学,而司徒轩则进了复旦大学。这一点也能够看出两人的别离地点,叶倾城固然生于江南秀美之地,却有点像一个北方女孩,相对来讲,她更喜好文明气味浓烈的北京,而司徒轩别看表面阳光,实在骨子里倒是个地隧道道的阴柔的南边人,他更喜好天下经济中间上海如许的多数会。
长相帅气,打扮得体,看起来温文尔雅,估计曾经迷倒过很多的女人,只是周易从这个男人的眼里看到了平凡人看不出来的高傲。
之前长时候不想见,并不会让叶倾城对司徒轩产生陌生感,但是这一次倒是例外,因为叶倾城第一次感觉司徒轩并不体味她。她的人生抱负就是将爷爷的教诲奇迹担当乃至是发扬下去,她最不喜好的就是阛阓的尔虞我诈。